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涉及婚姻关系中的夫妻权益以及债权人权利,尤其是只有一方签字确认的举债行为该如何界定,实践中常常引发纠纷和争议。
明年即将实施的《民法典》首次在立法层面明确了“共债共签”原则。
通过近年来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以及《民法典》的实施,对夫妻中的一方来说,“被负债”的风险稍有降低。
而对债权人来说,法律要求其承担较重的举证责任,以证明由夫妻一方所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只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的债务,才是对债权人来说最“保险”的夫妻共同债务。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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