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纪开除,是否符合法律
我弟弟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公司以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作出了辞退的决定,而且没有任何补偿。
请问律师,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有据?——何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在用人单位依据公司规章制度行使自主管理权时,因不当适用有关处罚条款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时有发生。
司法实践中,对于如何认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人民法院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裁量:
第一,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同时,该条第三款明确,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二,劳动者的违纪行为在规章制度中是否有明确规定,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严重违纪行为的规定是否公平合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同时,严重违纪也应当符合一般人的认识,用人单位不能滥用该规定。
第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未建立工会的,应通知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会,在征求意见后再作出决定。
如果对公司的决定有异议,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公司对于违纪事实和相应的规章制度有举证的责任。
试用期六个月,是否符合规定
我从之前的公司离职后,最近获得了一个工作机会。但到实际要签订劳动合同时,我才发现我的试用期长达六个月。
但是根据我此前的经验,试用期都没有超过三个月的。
请问律师,六个月的试用期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杨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此如果你的合同期限是三年以上,约定六个月的试用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未办离职手续,会有哪些影响
我因为跟公司领导和同事存在矛盾,近日我提出辞职后就离开了公司。
公司领导说我必须递交辞职报告满一个月才能离职,而且必须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
请问律师,如果我不这样做,会造成哪些不利的影响? ——孙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你不遵守法律规定,没有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那么首先可能影响辞职当月工资的正常发放。
其次,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可能导致社保、医保、公积金、人事档案等无法续接。
最后,很多公司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包括向原工作单位了解情况。如果你不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就离职,很可能影响今后的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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