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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金勇
出租车司机张先生路过一个十字路口准备左转,绿灯亮后,前车向右调整了一下继续前行,而张先生依然在车道内行驶,突然发现车轮下有异物,立即停车,这才发现压到人了。张先生随后报警并拨打120,但被压的人最终不治身亡。通过调取监控显示,死者有碰瓷的嫌疑,在张先生的车向前行驶前,他就来到路口躺倒在地。而此前死者已经多次使用该方法,并与其他司机发生过纠纷。如今,死者家属找到张先生要求各种赔偿,目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有出具,张先生想知道自己在这起事件中该承担哪些责任。
律师分析认为,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本案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死亡的,由出租车所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之内优先赔偿。同时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采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归责。但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行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根据过失相抵的原则,可以减轻甚至免除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在本案中,如果经事故责任认定,张先生没有责任,事故是由死者故意碰瓷造成的,则张先生可以免责。
【事由】
前段时间,出租车司机张先生像平常一样上夜班,却遇到了不小的麻烦。事发时,张先生开车路过一个十字路口,在绿灯亮后左转时,因被前面的车遮挡,再加上天色太暗,没有注意到车道最左边竟然躺有一人,待发现时刹车已经来不及,左前车轮正好从对方头部压过。尽管张先生及时拨打了120并报警,但对方因伤重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就死了。
遇到这样的事,张先生直呼倒霉。他表示,“我当时真没看见那里有人躺着,这叫啥事啊!”经调取视频以及行车记录仪,这才发现死者是在张先生的车驶向路口之前故意躺倒,有碰瓷的嫌疑。此外,监控显示,死者在之前就已经多次用这种方法引起过纠纷。
由于目前还没有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张先生不知道自己该承担哪些责任?死者家属上门找到张先生,要求张先生赔偿死者各种费用数十万元,张先生则表示,对方是故意躺在路上的,自己没有犯错,不该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说法】
上海想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崔瑶律师分析认为,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首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法律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各当事人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这个案例中目前没有看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我们根据案情看到张先生在绿灯亮起后左转,被前面车辆遮挡且天色太暗,在发现车道左边有人躺着时采取了刹车措施,但已经来不及了,从这个描述看张先生没有违法行为;而通过调取视频和行车记录仪可以看到躺在路边的人是采取碰瓷方法故意躺在路边造成交通事故,因此我们基于这些事实基本判断张先生是无过错的。
崔瑶律师表示,根据《道路交通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知,本案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死亡的,应由出租车所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优先赔偿。
对于张先生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崔瑶律师认为,根据《道路交通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论机动车一方有无过错,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采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归责。但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行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根据过失相抵的原则,可以减轻甚至于免除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所以在本案中,如果经事故责任认定,张先生没有责任,事故是由死者故意碰瓷造成的,则张先生可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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