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林小姐
投诉时间:2020年8月
美容行业“VIP卡”“贵宾卡”“会员卡”等预付式充值卡以丰厚的折扣吸引了不少消费者,但是,这些预付费卡在给消费者带来实惠的同时也引发了不少消费纠纷。
此前,消费者林小姐在浦东某商场内的美容院办理了一张价值4980元的美容卡。该卡包含30次精油按摩服务,林小姐已经使用过6次。现由于自身原因准备离开上海,林小姐无法继续接受服务,她向该美容院提出退卡退费,希望能拿回卡内剩余金额。
针对林小姐的要求,美容院老板则表示,由于林小姐办理美容卡时的提成已经支付给了员工,因此要林小姐承担这部分的费用,最后计算下来只能退给她804元。对此,林小姐表示完全无法接受,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只好致电浦东新区消保委寻求帮助。
◆记者连线
受理林小姐的投诉后,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当即联系了经营者,并向经营者指出,员工提成部分的费用向消费者收取是非常不合理的。
消费者支付费用是购买美容服务,她到店消费了6次,经营者扣除这6次的费用是理所应当的,至于这些费用如何支配是经营者内部管理的事情,但对于卡内剩余金额,经营者应与消费者友好协商并予以退还。
在消保委与经营方再三协商下,最终双方达成共识,经营者按照按摩原价398元/次计算,最后退还林小姐2500元。
根据《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在调解过程中,消保委也了解到林小姐在购买该美容卡时,并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合同,消费小票收据也都没有,只是通过微信转账进行了交易。
在此,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美容行业预付费卡时,应认真查看美容服务机构证照是否齐全,正规的美容机构必须到工商部门和卫生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后方可营业,未办理上述证照的美容机构属于非法的经营机构。其次,消费者一定要与美容院签定正式书面合同,合同上必须说明权利义务、服务项目、产品名称、扣费标准、使用范围、使用期限等,同时应特别注明单方不能继续履行合约后的违约赔偿方式和退款条件等。如果是经营者提供的格式合同,消费者要仔细阅读,避免限制条款和消费陷阱。
消费者购买预付费卡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量避免一次性预存大笔金额,办理后应当注意消费时限,及时消费,做好每次消费记录和收集相关凭证。办卡后应及时向经营者索取发票、收据或消费小票等书面凭据,并妥善保存。
◆律师说法
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玮律师分析认为,美容院所主张的退卡退款须扣除该店员工提成的说法并无法律依据与合同依据,亦不合理,在司法实践中难以获得支持,消费者有权要求美容院退还相应未消费部分的余额款项。
“就消费者林小姐的遭遇而言,其要求美容院退卡退款的要求具有合理性。”金玮律师表示,如若林小姐与美容院之间签订有合同,而林小姐因其个人原因提出退卡退款的,则美容院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收取合理的违约金;在双方未有相关约定的情况下,美容院则应将相应未消费部分的余额款项退还给林小姐。
同时,金玮律师也指出,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且商家应当明码标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如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权。
此外,金玮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一味追求所谓的“优惠”而盲目充值办卡;在充值办卡时,应选择具有良好口碑且遵守《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的商户;还应当妥善保存好付款凭证与发票等,以便将来如有纠纷发生时可有效维权。 记者 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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