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吕亚南
本报讯 一名“江湖郎中”累犯,在未取得医师资质情况下,在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地点非法为他人提供胎儿性别鉴定与药流诊疗。近日,经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奉贤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千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2019年12月起,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资格证书》的情况下,在奉贤区某处私自非法为陈某、杨某、李某等孕妇提供B超鉴定胎儿性别、药物堕胎等诊疗,从中获利数千元。
据李某供述:查看胎儿性别的价格200元-1000元不等,客人随意给钱,一般都是支付1000元;药流的价格也不固定,一般几百元。
奉贤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而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非法行医罪,鉴于李某曾因非法行医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奉贤法院经审理,支持了检方的公诉意见。
检方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良好的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秩序,而且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资格和条件,医疗技术及服务质量都不合格,容易侵犯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国家对医疗行业的管理极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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