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嘉定区民政局公告 2020年 第2号
本文字数:233
经查,下列12家社会组织连续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拒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对其实施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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