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夏天 通讯员 林桢淑
低于成本价的“旅行白金卡”,是如何运作下去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近些年上海就出现了一个以“借新还旧”不断“圈”中老年钱财的旅游公司。近日,经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黄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夏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充值金卡享受超值福利
2016年4月,老章等人参加了某旅行社的开业典礼,旅游社的老板夏某在典礼上号称,只要购买旅行社的9999元会员金卡,除了每年可以享受上海周边免费旅游、免费接送机服务外,还能拿到全网最低的路线价格,并且买1送1,即一人买卡,一名家属也可以同享金卡会员的优惠,且旅游费都是先从会员卡里扣除,最后在年会时再补足。
在夏某天花乱坠地游说下,老章心动了,他当场签订了协议书,并支付了1万元,同时办金卡的还有老章的3对夫妇朋友。
办卡后不久,老章等人一起参加了旅行社组织的欧洲八国游,回国后,他们对旅游团的项目很满意,费用比别家便宜,提供的服务还很优质。
退钱难社长跑路无踪影
2018年2月,夏某推荐了一个迪拜7天游的行程,双人价格是7718元,虽然当时老章等人卡里都有足够的余额,但夏某称其为了能从航空公司买到便宜的机票,垫付了100多万元,这笔团费需要另付,老章出于价格考虑,便支付了款项。但当另一对参团者因事不能出行要求退钱时,夏某又称其目前一时周转不过来,等有钱时就会退款。
后来,老章等人听说夏某搬到新公司后,存在拖欠物业费还有欠钱被追讨的情况,想到过往夏某种种延迟兑付的情形,察觉到夏某有些问题,谁知没过多久,竟发现夏某失踪,老章等人至公安机关报警,遂案发。
为弥补亏损借新还旧
据夏某供述称,他曾设想在外地圈地建造类似度假中心的养老机构,开展旅游模式的候鸟式养老度假服务,而通过开设旅游公司,利用低价游吸收中老年客户成为旅游公司会员,就能成功将会员引入到养老产业中。但由于其盲目以低于成本价的旅游价格对外招揽客户,致使公司造成大额亏损。
发现问题后,夏某并未及时止损,反而为达到非法占有款项,以弥补其经营亏损、偿还个人债务的目的,明知自身无履约能力,仍继续以低于成本价的旅游价格招揽客户,并以加入会员可享受特殊优惠的信息吸引客户预交费用成为所谓“会员”,由此与大量被害人订立合同收取旅游费、会费等,用以“借新还旧”,用后收到的款项履行前期合同和偿还债务,致使亏空不断扩大,最终资金链断裂。
经查,夏某共骗取老章等100余名被害人实际损失人民币300余万元。
黄浦检方认为,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黄浦法院支持了检方的公诉意见,并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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