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庭审

无良保姆偷独居老人钱款

女子获刑1年8个月

本文字数:952

  □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苏双丽

本报讯  因子女都在国外,90多岁的张老伯找了个住家保姆照顾自己生活起居。不想,这保姆到岗不到一个月,竟卷走张老伯银行卡逃跑了。近日,经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警察同志,我家保姆今天突然不见了,她的东西没了,我放在自己房间抽屉里的一张建设银行卡也不翼而飞了。” 2019年11月9日中午,一位耄耋老人颤巍巍地来到静安区某派出所报案。

老人是张老伯,今年90多岁了,子女均在国外,他一个人独自生活在国内,生活诸多不便,为了不让子女担心,他特意通过家政中介找了个住家保姆——年近50的菊芳。两人谈好月工资4500元,饭贴每月500元,每月12日张老伯支付菊芳5000元。

2019年10月12日,菊芳住进了张老伯家开始工作。平日里,两人各住一个房间,菊芳照顾老人生活起居。张老伯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有时要去银行取点生活费,就让菊芳一起陪同。为了取款方便又能确保资金安全,张老伯把银行卡密码告诉了菊芳,但他从不让她独自取款,每次让她陪同取完款就把银行卡收回,放在他自己房间的柜子抽屉里。

2019年11月9日一早,张老伯发现菊芳不见了,行李也没了,自己柜子里的建设银行卡也不见了,随即报警。

经查,当月7日,菊芳趁张老伯不备,窃得张老伯的建设银行卡一张,并于当天至ATM机分五次,每次3000元共窃得1.5万元。次日晚上,菊芳陪张老伯办完事后便买了南下的火车票回老家了。

今年4月29日,菊芳准备出去打工,派出所的人告诉她——她被通缉了,不得已她去投案。面对民警的讯问,菊芳说法一变再变:一开始矢口否认自己偷钱,看到取钱的监控画面后,她又辩解自己确实独自一人去帮张老伯取过1.5万元,但随即就把钱给对方了,还问张老伯借了7500元,但没写借条,一会儿又说借的7500元已经还了,过会儿又说没收过钱。而当民警问她为何不辞而别时,她又说自己跟中介和张老伯都说过要离职回家照顾孩子,但经核查,根本没有借钱和离职一说。

近日,静安检察院以菊芳偷拿张老伯银行卡里1.5万元构成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9月16日,静安法院全部采纳检方指控,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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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8 无良保姆偷独居老人钱款 2020-09-18 2 2020年09月1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