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谢钱钱
通讯员 姚彦静
本报讯 因害怕支付医疗费用拒绝探望病危女儿,一对父母竟不履行监护人义务,将女儿遗弃在医院不闻不问。孩子在医院的救治下病情好转,而狠心的父母因涉嫌遗弃罪被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起案件,父亲项某某犯遗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母亲张某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今年3月,普陀检察院未检组在走访医院时获悉,有一符合出院条件的外地滞留女童被遗弃在医院约一年时间,父母销声匿迹。得到线索后,未检组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年5月,女童的父母项某某、张某某先后到案。到案后,二人对自己将女儿遗弃在医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女童的父亲项某某年近50,离异后,他独自抚养与前妻的两个孩子,母亲张某某20岁出头,二人在上海恋爱多年没有领证。2016年,他们第一个儿子出生,接着,2019年1月,张某某在上海某医院产下第二个孩子——女婴月月(化名)。由于早产,月月患有支气管肺炎、呼吸衰竭等疾病,她从出生开始就被送往新生儿重症监护室治疗。起初,项某某和张某某还积极要求医院予以治疗,并承诺支付医疗费用。但听说女儿的病很重后,面对高额的医药费,二人慢慢退缩了,逐渐对月月放任不管。
2019年3月底,张某某最后一次去医院探望月月,此后,二人就再也没有去过医院了。尽管一直收到医院的电话通知和催缴信件,二人都狠心告诉医生没钱给孩子治病,也拒绝来医院。后来,他们索性直接不接医院的电话,而两个没有担当的父母也因此事而分手。分手后,张某某带着儿子回到老家,项某某负责儿子的抚养费,二人依旧保持联系。
虽然没有收到治疗费,但医院仍然全力救治月月。幸运的是,在医生的努力下,2019年8月,月月病情逐渐稳定,符合出院条件后转入新生儿科普通病房。此后,医院仍然想方设法联系其父母,但电话均无人接听,往老家寄的挂号信,也都无人接收被退回。月月就这样在医院里生活了一年多的时间里,直至案发,月月被送往上海市临时看护中心进行临时看护。
至案发,项某某和张某某共欠医疗费用30余万元。亲子鉴定时,项某某和张某某纷纷流下了后悔的泪水。二人均表示愿意把小孩接回去抚养,并分期支付医院的诊疗费。项某某承诺:“我们准备复婚,希望有机会继续抚养孩子。”
普陀检察院认为,项某某、张某某对患病的女儿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二人均已涉嫌遗弃罪。8月31日,项某某、张某某某因涉嫌遗弃罪被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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