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张超
“我没钱吃饭了,就想着带上刀和头套去别人家里弄点钱。”对自己蒙面持刀入户抢劫的行为,快递小哥不以为意地回答道。站在被告席上的董某因沉迷赌博走上歪路,面对法官的询问仍以为自己只犯了一件小错。最终,他因抢劫罪被徐汇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沉迷赌博欠下巨额赌债,男子走上不归路
今年六月的一天晚上,家住徐汇的徐老先生和徐阿姨兄妹俩在家休息时,突然听到快递员敲门的声音。徐阿姨以为女儿又网购了,便毫无防备地将门打开,没想到闯进来的竟是一个持刀蒙面男子。
蒙面男子姓董,现年29岁。因沉迷赌博,已经输掉十几万元,快递工作的微薄收入无法偿还他的巨额赌债。眼见房租到期,便打起了从他人身上“搞钱”的主意。于是,他拿着水果刀,戴上头套,开始在其租住的楼里物色抢劫对象。很快,董某锁定了徐阿姨家。
进门后,董某举刀威胁徐阿姨拿出一万块现金,称只要钱不伤人。但徐阿姨家的经济条件并不宽裕,徐老先生患糖尿病卧床不起,家里仅有100元现金。被董某的装扮和行为吓得大叫的徐阿姨再三表示经济困难,并将百元现金和手机都给董某。董某确认没钱后,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央求不要报警,辩解其因为欠钱走投无路才出此下策,且是第一次做。董某没有掠取徐阿姨家的任何钱款,转身离开并在楼内四处游荡,继续物色作案对象,但截至案发董某并未抢劫得手。
徐阿姨因为惊吓过度,第二天仍旧感到眩晕,于是在女儿陪伴下前往医院就医。在医院,惊魂未定的徐阿姨嚎啕大哭,女儿询问原由后报警。当晚,董某被抓捕归案。
自称带刀只为自保、抢劫已经中止
庭审中,董某对检察机关指控其抢劫未遂的基本事实予以认可,交代系其为归还赌债而抢劫。
但董某当庭辩解其持有刀具的目的仅仅是为了防身,入室后并未持刀向前抵近、接触过被害人的脖子或者喉咙,案发前后未寻找其他作案目标。据此,辩护人认为,董某系抢劫中止,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取得被害人谅解,建议对其从宽处罚。
然而当庭证据显示,董某经预谋身着深色雨衣,戴黑色头套,以“快递”为由敲门,欺骗被害人徐阿姨打开房门,进入房间后,董某持尖刀,向前威胁、恐吓徐阿姨和徐老先生并索要一万元。后见被害人确实经济困难无法得逞,董某便逃离现场。
监控显示,董某逃出后继续身着上述着装,在同栋楼上下游走、寻找其他作案目标及地点伺机作案。至次日21时许,董某被公安人员抓获。
未遂而非中止,被判10年有期徒刑
徐汇法院审理后认为,董某以持刀威胁、恐吓胁迫等方法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予处罚。董某当庭辩解持刀仅为防身,与查明事实及在案证据不符,法院不予采信。
根据在案证据,案发时董某经观察、查看发现被害人家中无可劫之财、其中一名被害人长期患病在床,客观上无法实现其抢劫财物的目的,无财可劫是董某无法预料、意志以外的原因,结合离开现场后,董某仍继续寻找其他作案目标等行为,法院认定董某认识到无法完成劫取被害人财物,无法实现劫财目的,系“欲达目的而不能”,并非自动放弃犯罪,因此应认定为犯罪未遂,而不是犯罪中止,对辩护人提出犯罪中止的相关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徐汇法院依法认定董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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