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翟梦丽
本报讯 先用石头将自己的腿敲伤,后来到机动车道假装被车撞到,蔡某“碰瓷”没获得赔偿,反而被前来处置的民警识破。
2020年10月10日晚,长宁区金钟路协和路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长宁公安分局临空经济园区治安派出所的民警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发现事故当事人蔡某的受伤过程颇为蹊跷,随即展开调查。
通过路面监控,民警还原了整个事故经过。2020年10月10日21时30分许,蔡某从租住的酒店步行至在金钟路协和路南侧的机动车道中央,伺机寻找“碰瓷”目标,后陆某驾驶银灰色商务车沿协和路由北向南正常行驶经过违法嫌疑人蔡某身侧时,蔡某主动将腿伸至陆某驾驶的车辆下方并自行倒地。
同时,民警向驾驶员陆某了解到,当时其发现可能撞到人后下车看到蔡某腿部受伤,而蔡某再三表示,如不报警可2000元进行私了。此时,正巧有一名交通辅警经过,看到蔡某正在跟陆某协商事故赔偿事宜,随即通知民警到场处置事故。蔡某的“碰瓷”计划显出原形。
到案后,违法嫌疑人蔡某交代,自己来沪不久,因没有找到工作,就想实施“碰瓷”搞点钱花,当天其用石头将自己的腿敲伤后来到机动车道假装被车撞到,意图获取对方的赔偿,没想到被前来处置的民警识破。最终,蔡某因寻衅滋事被长宁分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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