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告了今日油条”,这则消息日前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媒体获悉,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以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为由,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了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烧烤者食品有限公司及郑州市金水区今日油条早餐店。
资料显示,被告方河南今日油条餐饮公司还申请注册了今日豆花、今日面条、饼多多、快手抓饼、明日油条等商标,部分申请流程处于等待实质审查状态。
乍听起来,“今日油条”抖得一手好机灵,起名者的创意和脑洞也让人折服。可在保护知识产权力度不断强化的背景下,有些名字或LOGO不是想模仿就能模仿、想蹭就可蹭。
通常,知名品牌往往是经过多年打造才炼成的。无论是当初注册商标,还是之后宣传维护品牌,都需要相应的精力、资金等投入。因此,知名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理应得到保护。而恶意抢注商标、傍名牌搭便车行为,则理应被法律“否决”。
对于恶意抢注商标、傍名牌搭便车的行为,商标注册部门还宜严加审核,尽量避免驰名商标当事人权益受损。把侵权行为直接挡在商标申请注册的大门之外,倒逼其规范经营。
同时,还应该对恶意抢注者加大惩罚力度。只有对恶意抢注行为果断说“不”,正常的营商环境才会更有保障,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才能更好地落到实处。王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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