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林桢淑
本报讯 小伙偷得5瓶茅台酒试图变现,跑了几家商店却均被鉴定为假酒。郁闷之余,他打开一瓶,于月下独饮消愁,随后丢弃了另外四瓶。谁知警方将赃物拿去鉴定,却发现有3瓶真茅台。近日经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今年7月,某饭店经理报警称店内5瓶茅台酒遭窃,警方调取监控录像发现,一名窃贼先后两次从饭店一楼包间的窗户进入饭店,从酒水柜上偷走了5瓶贵州茅台酒。
很快,警方将目标锁定为无业青年李某某。经查,李某某有数次盗窃前科,平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可以说是劣迹斑斑。案发当日凌晨一时许,其闲逛至饭店附近,发现饭店北侧一扇窗户没有上锁,便翻窗进入包间,确定店内没人值守后进入大厅着手偷盗,原本试图从收银机内偷点钱,可是翻遍了所有抽屉,却是一无所获,便将目光投到收银台旁边酒水柜上的茅台酒,李某某知道茅台酒的价值不菲,便拿起三瓶茅台酒装入塑料袋,返回包间翻窗离开了饭店。
得手之后,李某某打算再找家店铺偷些吃的,谁知一路兜兜转转间,李某某又回到了刚刚偷茅台酒的那家饭店,想到酒水柜上还放着的2瓶茅台酒,李某某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第二次翻窗进入饭店偷走了另外2瓶茅台酒。
窃得茅台酒后次日,李某某乘车至多家商店试图卖酒变现,不料五瓶酒均被多个商家鉴定为假酒。销赃无果气急败坏之下,李某某打开其中一瓶茅台酒,喝了几口并将另外4瓶酒丢弃于某小区围墙外。
“我偷的都是假酒,也没卖钱,这就抓我太冤了。”到案后,李某某辩称。公安机关在其指认下,缴获了被其扔弃的4瓶茅台酒。经鉴定,4瓶茅台酒中3瓶系真酒,价值共计人民币4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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