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回眸;维权周刊

“维权”也是一种力量

本文字数:1284

  维权,这个21世纪才“新晋”的名词,如今已逐渐铭刻在了每个消费者的心里。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我们不再忍气吞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只有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才能畅通我国法治社会建设途径。作为法治类媒体,本报的“维权周刊”将焦点聚集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以及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上,7个板块各具特色,从不同层面诠释法治维权的重要性。

“投诉实录”

——关注消费者投诉

在商业社会中,消费者时常会遇到一些不合理、不公平的消费纠纷,作为相对弱势的一方,一旦遇到问题,往往感觉有心无力。维权成本高,问题难解决,这时既需要消保委这样的维权组织出面协调解决,也需要媒体及时站出来为消费者呐喊一声,最终帮助消费者在法律框架下保全自己的合法权益。

“专家坐堂”

——以案释法普及法律

公民要守法,首先要知法,这就需要进行法律宣传。每一个现实案例,都是最好的宣传样本,而结合法律专业人士的解读,以案释法,才能更好地将法律普及大众。“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相邻权纠纷处理”“控制民间借贷风险”“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从民事到刑事,各种案例的汇集和解读,提示着每个公民都应守法有序,切勿以身试法。

“读者呼声”

——倾听读者的声音

这是一个属于读者的板块,当热点事情发生后,当法律新规出台时,每个人都有所思所想,都有个性化的表达欲。作为媒体,倾听读者的声音,知晓读者的诉求,这是本报能够不断前行的必要条件。

“基层调解”

——化解矛盾纠纷的利器

在我国,调解有四种方式:诉讼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人民调解。其中的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律所确认的一种诉讼外的调解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一项伟大创举。很多基层调解的内容看上去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这些“家长里短”却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能够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权威曝光”

——曝光社会丑陋现象

只有曝光社会丑陋现象,才能给予消费者警示和提醒,这是媒体的职责所在。曝光不是为了丑化,而是引以为鉴,才能亡羊补牢。“侵犯个人隐私”“杜绝网络暴力”“提防电信诈骗”“揭露网络陷阱”……给予大众知情权,才能提升防范意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真正维护社会稳定。

“维权热线”

——解答维权疑难

绝大多数消费者不是法律工作者,对法律法规并不那么熟悉,在遇到维权难题时常常会一筹莫展。只有通过专业的解惑释疑,才能让消费者能用正确的法律方式去维权,而避免出现“哭诉维权”“吵闹维权”等现象。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我们媒体只是一个“中介”,却能搭建一座合法维权的“桥梁”。

“域外之音”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改革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开放就是打开眼界,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法治建设同样需要有“开放”的精神,这种精神不是“拿来主义”,也不是“崇洋媚外”,而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国外好的法治经验,结合社会主义中国的实际情况,才能推动我国的法治建设事半功倍。

这就是“维权周刊”,每一年、每一期都以这些板块为载体,通过这些点点滴滴的报道,让法治观念慢慢在读者心中潜移默化,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会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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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回眸;维权周刊 10 “维权”也是一种力量 2020-12-30 2 2020年12月3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