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张馨月
本报讯 春节将至,跨省自驾回家的车主对收到关于ETC的短信并不陌生,但如果点击不当,可能就会掉入骗子的陷阱。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以ETC为幌子的诈骗案件。
2020年12月2日,周某收到一条信息:“您的ETC被注销了,请点击以下网址重新激活……”周某点进了短信中的链接,填写了自己的银行卡号和密码,随后页面便卡住了,周某也没多想,直到同年12月11日,自己查看卡内余额时才发现少了1万元。周某并不是唯一的受害人,同年12月13日,梁某也在点击了“需要补充ETC信息”的短信后,信用卡被取走2万元钱。
那这些钱是谁取走的呢?同年11月初,解某与邢某、王某甲共同租住在浦东某公寓,一天,解某在QQ群里看到了“帮忙取款可以自留一半”的信息,没有工作的三人一拍即合,邢某与上家倪某(另案处理)、周某与王某乙取得了联系,几人开始实施诈骗。
在云南丽江的一民宿里,倪某事先编辑好跟ETC字样有关的短信内容,如“你所使用的ETC设备需要更新个人信息,请补充个人信息,方便使用”,并在短信后面附上钓鱼网站的网址。然后使用短信群发软件将短信群发,一旦有人点击网址输入姓名、银行卡信息、密码、短信验证码,诈骗钓鱼网站的后台就会显示内容。
这个时候,解某等“下家”就出场了。在聊天群里收到从上家处获取的被害人的信用卡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后,解某等人用事先准备好的苹果手机绑定苹果钱包,然后到银行ATM机用闪付功能直接取现金。钱到手后,王某甲跟上家进行核对后将一半的钱打给上家,然后再各自内部分赃。
2020年12月14日,解某、邢某与王某甲被公安机关抓获,之后,周某与王某乙也在海南被抓获。浦东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解某、邢某等5人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近日,浦东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解某等5人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ETC诈骗大概遵循以下套路:发送诈骗短信—引导填写个人信息—输入验证码。其实要防范该类诈骗,说来也简单,就是要 “小心”。遇到陌生号码要小心,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不要点,特别是短信中含有链接的。涉及隐私要小心,不要轻易在陌生网站上填写个人信息。各大银行网点都可进行ETC业务的办理,有疑问可直接向当地银行营业厅咨询或拨打官方客服电话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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