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社会

大四实习却成犯罪团伙“帮凶”涉罪被诉

因虚开发票罪获刑2年 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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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小陈本是一名大学在校生,临近毕业的她经由老乡介绍,不远万里来到上海实习。她未料到,这份“高薪”的实习工作却让她成为了犯罪团伙的“帮凶”,最终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近日,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虚开发票罪对小陈提起公诉。

2020年3月,小陈的高中同学兼老乡向她介绍一份实习工作——进公司帮他做“代办公司”的工作,具体的工作内容就是收发快递,每月工资7000元。

如此简单的工作内容却有如此高的工资回报?小陈意识到这是一份“有风险”的工作。但老乡反复劝说小陈,表示是出于信任才会为她介绍这份实习。考虑到对方既是自己的老乡又是高中同学,彼此很熟悉,最终她同意了这份实习。

然而,这家“公司”实则是一个专门从事虚开发票的犯罪团伙,通过非法渠道买入公民个人身份证并借此注册近300家空壳公司,通过这些公司套取正规发票并进行倒卖。在这个团伙中,小陈被称为“仓库管理员”,负责管理存放身份证、公司执照、空白发票等。据小陈的同案犯交代,小陈的工作是统筹各个犯罪环节的重要一环,“我们注册好的公司都放在小陈那里,有需要核税的公司就由她发给下面指定的领票员去核税。”

尽管到案后小陈多次表示发现“实习”不简单后自己感到内心不安,但她仍“坚守岗位”直至案发。2020年5月19日,小陈在上海被抓获并被刑事拘留。案发后,民警在小陈的租住地搜出身份证32张、空白发票75张、公章10枚、空壳公司资料143套。

经过查证,由小陈负责管理的空壳公司为他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超过3亿元。

虹口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小陈与他人结伙,为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应当以虚开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虚开发票罪判处小陈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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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5 大四实习却成犯罪团伙“帮凶”涉罪被诉 2021-02-01 2 2021年02月0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