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版:法治庭审

春节聚会,谨防“醉”后引发这些“罪”

有困难找警察,男子醉酒竟后把车开到派出所

本文字数:980

  □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陈王成

春节临近,举杯之前,你知道“醉”后容易引发哪些“罪”吗?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结过不少因饮酒而引发的刑事案件,案情可谓五花八门,有酒后砸店的,有酒后把车开进派出所“自投罗网”的……可以说是“一不小心就入刑”!

醉酒司机想找醉酒朋友竟开车到派出所“求助”

“我是来……找我的朋友的……他喝醉了……”2019年8月15日凌晨,左某独自沿浦东新区草高支路驾车,一路开到高桥派出所,想要民警帮他找到一位醉酒的朋友,“他把手机落在我这里,我想找到他,把手机还给他。”

让人啼笑皆非的是,找“酒友”心切的左某,自己浑身上下也散发着浓浓的酒味。随后赶来的交警将他带至医院抽血备检,经鉴定,左某属于醉酒。原来,几个小时前,左某刚刚和同事聚餐,喝了一瓶黄酒,之后在KTV又喝了不少酒。散场后,其中的一位朋友不仅喝“断片了”,临走时还忘了带上手机,左某于是特地开车来到派出所“求助”。

最终,浦东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左某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醉驾、打人、砸店……

酒后谨防“一不小心就入刑”

浦东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案件主审法官张奕表示,司法实践中,像左某这样酒驾后“自投罗网”的案情确实离奇,不过因喝酒而“花式入刑”的案例却并不少见。例如,2020年11月26日凌晨,周某醉酒驾车被民警查获后,非但没有主动承认错误,反而还在酒精的刺激下,拒不配合民警工作,甚至辱骂、推搡民警;2020年10月12日晚间,倪某酩酊大醉后耍起了酒疯,不仅将路边早餐店的玻璃门打碎,还随意殴打多人,并致一人轻微伤。最终,周某因妨碍公务罪、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10日,并处罚金2000元;倪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

更常见的情形是,一些自诩为“老司机”的驾驶人心存侥幸,认为“只喝两口不碍事”,照常开车上路。2019年10月6日晚,喝了几口啤酒的黄某自认为喝得不多,于是驾车送朋友回家,途中遭遇停车检查,趁民警正在查处另一车辆的间隙,他迅速发动车子离开现场。到达朋友所住的小区后,黄某以为就此“逃过一劫”,不料警车也紧随而至。尽管他的血液酒精含量“只”超出醉驾标准0.1mgm l,依然要被追究刑责。最终,他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B07 春节聚会,谨防“醉”后引发这些“罪” 2021-02-05 2 2021年02月0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