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一经吸食,会相应地在尿液、血液、唾液等生物检材中留下痕迹,成为认定吸毒违法行为的证据。多数情况下,都是对涉毒嫌疑人采取尿液检测,不同种类的检材具有不同的吸毒追溯期,例如毒品在尿液中的追溯期一般不超过3天,在血液中的追溯期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一旦超过期限,血液、尿液中便检测不到毒品成分。
为了解决吸毒检测存在的诸多问题,2016年12月16日公安部令第141号《公安部关于修改〈吸毒检测程序规定〉的决定》修订,将第六条修改为“检测样本为采集的被检测人员的尿液、血液、唾液或者毛发等生物样本。”首次明确将毛发作为吸毒检测采集的生物样本。这意味着执法机关可以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毛发检测手段,来证明吸毒嫌疑人在此之前的几个月内有没有吸毒,还可以知道其吸食了哪些毒品。
随着科技的进步,技术的革新,执法机关对吸毒者的检验只会更严更准,“瘾君子”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唯有洁身自好,远离毒品,才能迎来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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