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报道,3月2日,广州司法局发布的《关于媒体报道我市律师涉嫌违规收费事项的情况通报(二)》:
通报表示:前期,媒体报道我市律师涉嫌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情况后,我局启动调查程序进行调查。现将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经查,广东锐锋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杨某某就工伤损害赔偿事项约定风险代理,并根据风险代理约定进行收费,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
但因律所该违法行为发生于2016年8月至9月期间,至投诉人投诉已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两年处罚时效,依法不能再给予行政处罚。
不过,广州市司法局的通报同时表示,该局已依法责令广东锐锋律师事务所进行整改,并将相关材料转交广州市律师协会依据行业规范进行严肃处理。
2020年12月25日,《工人日报》以《农民工获赔180万元支付90万元律师费合理吗?》为题,报道了贵州惠水县一名农民工杨某在建筑工地因工受伤,聘请律师后,拿到180万元的赔偿款但被律师根据风险代理合同拿走了90万元作为律师费一事。报道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不少专家对相关律师在工伤赔偿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提出质疑。
中央财经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主任沈建峰对记者表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禁止律师对工伤赔偿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沈建峰还指出,即便允许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案件,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鉴于农民工工伤维权面临不少困境,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建议,应修改《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允许律师对工伤赔偿案件实行适度的风险代理收费,比如将收费比例限制在赔偿总额的10%~20%以内,这样能够激励更多专业律师参与工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沈建峰则建议,对于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打官司,应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通过由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工会法律援助以及律师提供公益服务等方式开发法律援助资源。(杨召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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