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召开研讨会

探讨数字经济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

本文字数:550

  □记者  徐慧

本报讯  3月12日,由上海市法学会指导,上海市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上海市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2021年会暨“数字经济领域消费者保护”学术研讨会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召开。研讨会围绕“平台垄断行为的法律规制与消费者保护”“电商平台的安全保障义务与消费者保护”两大话题展开。

“平台垄断行为的法律规制与消费者保护”单元中,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助理侯利阳教授以“互联网资本无序扩张的反垄断规制”为题,就社区团购所引发的问题与后续规制给出解决方案,建议引导社区团购与普通菜市场错位竞争,同时由互联网平台协助传统菜贩逐步转型。北京金杜(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闵炜律师则对“平台轴辐协议的界定问题”发表了他的看法;南京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陈洪杰以美团限制支付宝渠道为例,探讨了电商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界定。

“电商平台的安全保障义务与消费者保护”单元中,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力以“数字消费金融法律适用难题释解”为题发表观点;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榅平教授探讨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消法义务及其责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宇则分享了他对“电商格式条款规制的新进展”的观察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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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学院 A07 探讨数字经济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 2021-03-17 2 2021年03月1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