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本报讯 昨天恰逢“世界水日”暨“中国水周”,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以下称执法总队)联合静安区河长办、检察院、市政、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对静安区餐饮户开展雨污混排执法检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位于原平路灵石路路口的餐饮户雨水井内有大量污水正在排出,内部雨水井内淤积了大量粪便、油脂,臭气熏天。执法人员介绍:该地区属雨污分流地区,由于餐饮户将污水接入雨水管道,造成污水通过雨水管进入水体,将直接污染城市水环境。该行为涉嫌违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最高可处20万元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现场开具了《询问通知书》,责令企业立刻停止违法行为,并进一步立案调查。
据介绍,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是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以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实际举措。当前全市各区都在积极推进本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和菜市场、沿街商铺中从事餐饮活动违法排污行为的综合整治行动。
自今年以来执法总队对餐饮行业展开了一系列的专项执法,重点查处雨污混接和雨污混排违法行为,目前已检查159家大型商业综合体,对于检查发现存在雨污混接混排行为,且逾期不整改的单位,将予以顶格处罚20万元,目前已对5家单位拟处罚款合计100万元。经过数个月的集中执法行动,各类涉水违法现象明显下降。同时执法总队通过行政签约、送达行政建议函等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增强餐饮户的规范排水的意识,杜绝违规违法排水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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