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晓伟(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
1843年11月17日,上海开埠并迅速成为一个万商云集的通商口岸。与此同时,自强变革的改良运动、洋务运动和维新变法使整个中国社会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中国传统以科举考试为导向的私塾、书院教育走向式微,受西方文化的影响,现代意义上的国民教育,包括法学教育应运而生。
为培养可用华人员工,上海洋行用外语同时传授公司法和国际法以适应商贸业务需求,这可算作上海法学教育萌出的第一株幼芽。
之后,李鸿章于1863年奏请清廷设立外语专科学校——上海广方言馆,《公法》等法学名著也是其研修的课程教材。1881年,林乐知(美)在八仙桥创办中西书院,开设“万国公法”课程。1897年,盛宣怀在上海设立南洋公学,由外院、中院和上院组成分层递进教育系统,开设有法律课程。1901年,南洋公学又设特班,在蔡元培等指导下,除要求学生学好理工类课程外,还必须研修政法类课程,其中法学类课程较为广泛,如法理、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国际法等。
上海法学教育的发端,亦有其他因素的促成。其一,江南制造局翻译馆的中文政法译作。1868年曾国藩奏请设立江南制造局翻译馆,江南制造局翻译馆在翻译、介绍西方科技文献的同时,也翻译和介绍了西方的政治、法学类著作,如傅兰雅(英)、华蘅芳的《海防新论》,赵元益的《法律医学》,林乐知(美)的《万国史》等;其二,基督教的影响。19世纪50年代以后,基督教在上海渐趋活跃,客观上促进了西方“平等”“博爱”等法学思想的传播。
上海开埠至20世纪初是上海法学教育的萌芽时期,尽管尚未形成专门的法学专业教育,但这一时期不仅奠定了法学教育的基础,也造就了一批值得传记的时代精英,例如南洋公学特班总教习蔡元培,他通过授课、试题、评语等形式传播现代民主、法治思想,并抨击专制时弊,更难能可贵的是,他不仅无视保守派官僚的不满,而且为支持学生维权而愤然辞职。在蔡元培的影响下,王世澂积极参与《中华民国约法》的起草,黄炎培为民主与教育奋斗终生,李叔同翻译《法学门径书》指导国民学习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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