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版:法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法学与AI伦理研究中心成立

纪念研讨会关注“人工智能的价值观与法律”

本文字数:1395

  3月26日上午,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法学与AI伦理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暨纪念研讨会“人工智能的价值观与法律”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举行。

新一代信息与通信技术正在深刻改变世界,法律人工智能的研究与实践也已经深度融合。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计算法学因运而兴,人工智能的伦理和治理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为了推动相关知识创新,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和清源研究院决定共建“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法学与AI伦理研究中心”,针对隐私保护、算法公正、网络安全、城市及社会的数字化治理、智慧法院、认知科学与类脑计算、科技与法律及政策等重大课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搭建计算法学的交流与合作平台,为上海交通大学乃至全国的法学交叉学科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

在揭牌仪式后举行了中心成立纪念研讨会,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科技与社会研究室主任王迎春、商汤科技智能产业研究院院长田丰、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副院长杨力教授分别作主题报告。

王迎春的演讲题目是“从人工智能看技术社会3.0与治理范式转型”。他介绍了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趋势,认为技术+规则是核心竞争力,因此需要推动技术+规则的双重策源,抢占技术和产业制高点,争夺人工智能治理规则。他指出,技术体系演进分为器官延伸型自然技术体系、力量型工业技术体系和控制型数字技术体系三个阶段,在走向技术社会3.0的过程中,面对智能时代如何“诗意地栖居”问题,“高效、温度和舒适”应该是AI高质量发展的三大原则,要在动态平衡中构建全面系统的人工智能治理体系。他强调,中国的治理是包容审慎开放的,在人工智能治理的路径选择中,中国探索的是更具包容性和开放性的第三条治理路径,即坚持技术、产业以及规则齐步走。

田丰以“AI的责任与权利:推动‘数字中国’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他提到技术发展显现出“双刃剑”效应,在科技伦理与隐私边界之间一直存在争议,如AI设备的“责任底线”问题。当前随着数字经济和智能经济进阶发展,人工智能规模化建设和应用持续加速,人工智能安全风险日益凸显。他指出,当前AI技术面临“AI模型安全”威胁、“AI数据与隐私安全”威胁、“AI系统安全”威胁三大安全挑战。结合人工智能实际应用需要,人工智能伦理准则要求应用合法合规、功能可靠可控、数据安全可信、决策公平公正、行为可以解释、事件可以追溯,科技应用的责任与权力被“国家安全—公民隐私—国际规则”的伦理三角形明晰划分在内。此外,他表示此次成立计算法学与AI伦理研究中心赋能价值,具备产业价值、学术研究价值,并带来跨领域的多维度视角。

杨力发表题为“数字化转型与数字法治的基本范畴”的报告。他介绍了数字化转型的典型场景,包括应急管理、社会治安、卫生健康、线上金融、交通运输等,指出数字化转型的场景架构要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理念。我国数据中台目前存在采集难、共享少、关联差、不安全等问题,因此,在数据治理中,要把握以技术促进和以制度保障两大原则,坚持技术与法律双轮驱动。同时,我国数据开放面临国家治理能力和重要数据泄露等挑战,国内数据治理经历了政府信息发展、割裂的起步阶段,到政府信息共享尝试的过渡阶段,再到大数据公开共享的最新阶段,由此可以窥见我国数字化转型过程,也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如强调社会主体责任的中央模式、重视开放服务动态管理及闭环的上海模式等都值得借鉴。  (徐慧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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