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本报讯 长江“十年禁渔”举措实施以来,沪苏浙皖四地检察机关立足长三角区位特点及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迅速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检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长江大保护”。日前四地检察机关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落实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各项举措的情况。截至今年2月的数据显示,四地检察机关共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提起公诉3200余人,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100余件。
发布会披露,2020年以来,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坚持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并重,全面履职与专项攻坚相结合,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相统一,联合开展了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三年专项行动、长江“十年禁渔”专项行动,聚焦淀山湖、太浦河等重点跨界河湖开展联合巡航、联保共治,推进流域“河湖长+检察长”制度全覆盖。
截至今年2月,四地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104件170人,提起公诉1958件3283人;同时,共立案非法捕捞类公益诉讼案件1121件,履行诉前程序999件,起诉340件。
特别是依托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四地检察机关高质量办理跨域案件,有效促进濒危物种栖息水体修复,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在去年12月最高检发布的第三批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中,四地检察机关有7件案例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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