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未喝酒却因醉驾被判拘役,冤枉吗?

本文字数:1018

  □丁家发

开车前喝藿香正气水被查出醉驾,法院如何判定?记者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一司机长期大量服用藿香正气水,发生交通事故后,经检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67.7mg/100mL。一审法院认为其饮后出现酒后反应,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4月9日《新京报》)

据悉,这名司机患有胸痛,为止疼十年来一直喝藿香正气水,每天至少喝6到8支。藿香正气水说明书上有注明藿香正气水含有乙醇(酒精),其曾经也被告知服用后不得驾驶机动车,但他没在意,以为没事。或许他认为反正没喝酒,即便被交警部门查获,也可以通过辩解而蒙混过关。在这种侥幸心理下,他最终在喝完开车时操作不当,发生了交通事故。其服用含有酒精的藿香正气水,导致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了醉酒标准,构成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为其“任性”行为付出不菲的代价,纯属咎由自取。此案例是一堂警示教育课,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平时注意不要饮食含有酒精或能转化为酒精的饮食品,否则,就有可能导致酒驾、醉驾,遭受不必要的惩罚。

其实,根据立法目的、法律本义及相关法律精神,危险驾驶罪条文中,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酒”,不应限于白酒、啤酒等酒类,而应该理解为酒精。对明知物质内含有乙醇酒精并服用的,不管该物质是否属于酒类,只要致使血液内酒精含量超过了80毫克/100毫升,就构成危险驾驶罪。这名司机并未喝酒,却因醉驾被追究刑责,就是一个反面典型案例,也给广大司机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不能狭隘地理解“开车不喝酒”,一定要注意非酒类饮食品的成分中是否含有酒精,对“服用后不得驾驶机动车”等警示语或提醒,不能熟视无睹、置之不理,千万不要等到被追究法律责任时,再说自己是冤枉的,也只能“自打嘴巴”。

醉驾不仅包括司机饮用的白酒、啤酒、黄酒等酒类而处于醉酒状态,也包括大量饮用含有乙醇的药水而处于醉酒状态的情形。在生活中,荔枝、榴莲等高糖分水果,蛋黄派、腐乳、酒心巧克力等常见食品,以及藿香正气水等药品中均含有酒精。不管司机所服用的是酒类还是含酒精食品、药品,只要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其驾驶的安全性就会受到较大的影响,驾车极易发生车祸,将严重危及他人生命财产等公共安全,并可能被有关部门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广大司机应当以案为鉴,汲取这名司机的深刻教训,以免重蹈覆辙。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6 未喝酒却因醉驾被判拘役,冤枉吗? 2021-04-13 2 2021年04月1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