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综合;声音

上海法院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动员部署会召开

出台指导意见涵盖30多个流程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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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高远

本报讯  上海法院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动员部署会近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上海高院已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促进审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全流程网上办案进行了依法规范,涵盖30多个流程节点。

上海法院高度重视网上办案工作,2020年2月10日,上海高院发布《关于积极推广并严格规范在线庭审的通知》,要求实现案件审理“线上+线下”两个常态化,截至去年年底,全市法院支持在线庭审的法庭由疫情前的26个迅速增至274个,完成在线庭审4.1万场。与此同时,上海高院大力推进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工作,截至去年年底,共有1700余名法官适用庭审记录改革完成了6.7万场庭审,妥善解决了“排期开庭太多、书记员来不及记录或记录质量不高”等问题。

今年3月31日,上海高院又制定出台《指导意见》,从制度规范体系、实施操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全面保障体系四个方面,对全流程网上办案进行了依法规范,内容涵盖起诉、受理、缴费、庭审、文书制作、宣判、执行、卷宗归档、诉讼服务、司法公开、审判监督、审判管理等30多个流程节点。

上海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茆荣华介绍,《指导意见》围绕近几年来法院网上立案与随机分案、在线庭审、庭审记录改革、智慧执行、诉讼文书网上生成、电子卷宗单套制改革与网上阅卷等举措,进行总结提炼,并细化注意事项,同时充分考虑因年龄、设备等原因不能或不便参与网上办案的当事人,不强求所有案件均在网上进行。如出现“各方当事人均明确表示不同意”等七类情形,法院一般不适用在线庭审。如出现“再审案件、涉案标的额巨大的民商事案件”等七类情形,除非各方当事人均申请适用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法院一般情况下仍以传统书面笔录方式记录庭审活动。

同时,《指导意见》强调人工智能辅助,明确庭审记录改革、文书自动生成、信息自动转录、电子卷宗单套制归档等,可以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减轻办案人员的事务性工作压力,提高工作质效;网上立案、网上阅卷、远程在线庭审等可以依托互联网技术,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方便群众诉讼。《指导意见》还强化配套保障与监督管理,提出在线办理案件应通过证件证照比对、生物特征识别、实名手机号码关联等方式,在线完成身份认证,确保诉讼参与人身份真实,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线下进一步核实身份,切实防范虚假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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