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法治报通讯员 顾家奇
17岁在景区摆摊卖玩具为生,19岁那年,脑子活络的他瞄准儿童玩具手摇陀螺的商机,短短几个月就赚了数百万元。靠着人生的第一桶金,3年后他在广东开办了一家玩具厂。因为经营得不错,厂子规模越来越大,流水线上也有了60多名工人,26岁的罗某俨然一副企业家的模样。
然而,这样一个创业“逆袭”的励志故事却在2019年9月戛然而止,因为他找到的所谓“商机”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日前,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罗某提起公诉。近日,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心存侥幸,为蹭流量盯上“小黄人”
2017年《神偷奶爸》《小黄人大眼萌》等电影在国内热播,同款玩具随之热卖。身为玩具厂老板的罗某,动起了歪脑筋:玩具厂如果“赶个时髦”,仿制一批“小黄人”“小飞仙”飞行器,一定能赚上一大笔。
面对小黄人的版权问题,罗某始终抱有侥幸心理,他认为,抓盗版不容易,版权公司不一定会找上他。
为此,罗某在广东汕头租赁了厂房,雇佣了生产工人,还专门找人制作“小黄人”“小飞仙”模具,设了两条生产线,开足马力大量生产假冒“小黄人”“小飞仙”飞行器玩具。
就这样,第一批飞行器历经电路板制作、塑料模具组装、飞行桨叶安装等多个步骤后,打包出厂,流向市场。
在经营中,罗某发现,将成品包装完成后,送往浙江销售的运输成本较高。为降低犯罪成本,扩大侵权产品的销售渠道,罗某安排他父亲等人,在浙江东阳租赁厂房,用于包装“小黄人”“小飞仙”飞行器玩具及对外供货。
同时,罗某还先后勾结多名同乡在浙江义乌某商贸城租赁摊位,销售罗某生产的“小黄人”“小飞仙”飞行器玩具。此外,罗某还雇佣李某等人通过电商平台将其生产的假冒玩具大量销往全国各地。
以罗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涵盖了组织生产、仓储物流、中转包装、线上线下销售等环节,形成了一条广东生产、浙江东阳包装,最后通过义乌市场、电商销售等完整的产业链条。
被查处后仍继续生产,改头换面难逃法网
大量粗制滥造的儿童玩具通过市场流向消费者手中。2018年,广东汕头、浙江东阳市场监管部门都对罗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并扣押了一批侵权“小黄人”“小飞仙”飞行器玩具。小黄人的权利人也在浙江杭州对罗某提起了民事诉讼,2019年,法院判决罗某停止侵权,并赔偿权利人30万元。
然而,被贪婪蒙蔽了双眼的罗某,在受到惩处后,不仅不思悔改,反而为逃避查处,在工厂外租赁仓库用来转移藏匿“小黄人”“小飞仙”飞行器玩具半成品及生产原料,并物色了挂名法人。
2019年9月18日,公安机关在罗某的工厂和东阳仓库内,查获“小黄人”飞行器玩具2.8万余个,“小飞仙”飞行器玩具3千余个。一同查扣的还有销售单据,经司法会计鉴定,最终认定被告人罗某生产“小黄人”“小飞仙”飞行器玩具,非法经营额共计340余万元。
“你们生产的‘小黄人’和‘小飞仙’原材料具有安全性吗?”“在飞行时候有没有安全隐患?是否有质监部门检测?“在安全性无法确定的情况下,你的所作所为可能会给公众带来危险,你都不考虑吗?”面对办案检察官的“灵魂拷问”,罗某表示他没有考虑过这些。
检察机关认为,本案中,罗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美术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法院审理后作出如上判决。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