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本文字数:239
我叫赵璐,担任上海嘉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人一职。于2020年8月26日因耿继强、马国林案被判处赔偿款并道歉。由于我司经营管理不到位且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我深刻的认识到此次事件中我们犯的错误,且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现通过媒体向广大公众公开道歉,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做任何违法违纪的事情,做一个有益社会的人。
特此致歉
致歉人:赵璐
上海嘉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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