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痰”:
雨林蝎子、非洲发声蟑螂、长戟大兜虫、火山蚰蜒……这些听起来就十分瘆人的外来物种,如今竟成了“另类宠物”,并且正在一些电商平台公然售卖。记者注意到,今年全国多地海关严厉打击非法引进外来物种,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5月7日《北京晚报》)
百家讲:
“另类宠物”不能想养就养。从法律角度来讲,《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三条增设了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根据此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以,对于电商平台商家及消费者而言,当增强法律意识,切莫碰触法律红线。
据报道,在将外来物种作为“另类宠物”售卖的“灰色生意”里,电商平台成了助纣为虐的重要一环。一方面,电商平台要增强守法自觉,出台相应审核制度,谨防沦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帮凶”;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对不法交易行为给予有效惩治。
此外,还应加强对物流领域的监管。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显示,除犬、猫外,所有活体动物及动物遗传物质均禁止携带、邮寄进境。而根据《邮政法》和《邮政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各种活的动物,因此应强化监管,杜绝物流可能存在的不法行为。——杨玉龙
“痰”:
“大街上经常能看见标有‘执法’字样的车辆,但有些车没有牌照就上街执法,这样的执法怎么能让人信服?”记者在河南平顶山市调查时,多次发现正在路上行驶的、车身标有“城管执法”字样的无牌照车辆。(5月9日《东方今报》)
百家讲:
车辆没有牌照是不允许上路的,这不仅是常识,更是法律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可以看到车辆上路行驶必须挂牌并没有例外包括执法车辆。如果车辆未悬挂号牌上路已涉嫌违法,应该成为“执法对象”,更不用说大摇大摆跑去执法了。
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理应带头做遵法守法的模范,可是没有想到无牌车执法竟然成了一锅老鼠屎:违法执法带来的影响是恶劣的。可以说无牌执法车是法治社会之丑。其实用无牌执法车并不是河南省平顶山的专利,很多地方都存在这种现象。希望有关部门就执法车辆开展专项整治并划出红线、明确处罚规则,倒逼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不敢触碰红线,让使用无牌车执法成为历史。——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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