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美、欧、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将自动驾驶技术作为交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在技术研发、道路测试、标准法规、政策等方面为自动驾驶及其载体——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加快自动驾驶商业化进程。中国各层面也在积极行动,为更高级别的自动驾驶技术研发和测试创造条件,夯实基础。本期“域外之音”介绍的就是国外目前关于自动驾驶政策的法律支持概况。
·美国·
自动驾驶政策走在世界前列
在国家层面,早在2013年,美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就发布了“对自动驾驶车辆管制政策的初步意见”,并制定了自动驾驶测试相关标准,用于支持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和推广。2016年9月,美国交通运输部颁布《联邦自动驾驶汽车政策》,为自动驾驶安全部署提供政策监管框架,从而为有效利用技术变革提供指导意见;2017年9月,又发布了升级版的自动驾驶政策《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愿景2.0》,该政策不仅被行业视为自动驾驶汽车研发的规则手册,还代表了联邦政府对自动驾驶的态度;2018年10月,发布《准备迎接未来的交通:自动驾驶汽车3.0》,指出美国交通部将努力消除阻碍自动驾驶汽车发展的政策法规,支持将自动驾驶车辆纳入整个运输系统。2017年9月,美国众议院一致通过《自动驾驶法案》,为美国顺利开展自动驾驶汽车的创新、研发、测试以及安全部署提供了重要支持。
在州层面,美国部分州政府还自行制定允许自动驾驶汽车测试及上路的政策法案。内华达州于2011年率先启动自动驾驶汽车立法,以解决自动驾驶汽车在该州高速公路上的道路测试问题。2012年9月,加利福尼亚州出台了更为宽松的自动驾驶汽车法规,确立了“促进和保障无人驾驶汽车安全”的立法理念,力争为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扫清障碍。随后,佛罗里达州、哥伦比亚特区、密歇根州等十多个州(特区)先后出台了几十条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交通政策法规,全面推动美国自动驾驶技术及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
美国目前的自动驾驶立法主要由各州完成,各州是主要的规制主体,但各州法律规定相差较大。如在自动驾驶测试时是否必须驾驶员同行、车辆发生事故后责任人员的认定、上路测试的许可获得等核心内容要求,各州规定并不一致。各地方分散立法而标准不一,已经对自动驾驶汽车行业造成了不利影响。
·德国·
率先开放高速公路进行测试
由于德国加入的《维也纳道路交通公约》规定驾驶员必须时刻掌控交通工具,德国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工作一直在海外进行。直到2016年3月,联合国修订并生效了《维也纳道路交通公约》,对第八条进行了补充,允许“自动驾驶系统在符合要求且驾驶人能随时接管车辆的情况下控制车辆行驶”,德国汽车企业才具备了自动驾驶本土化测试的条件。2017年6月,德国颁布了全球首个关于自动驾驶的相关法律《道路交通法修订案》,允许自动驾驶系统在特定条件下代替人类驾驶汽车,极大地推动了自动驾驶技术在德国道路测试的进展。为此,德国率先开放了A9高速公路的部分路段进行自动驾驶技术测试。另外,德国还公布了全球首个针对自动驾驶的道德标准,为自动驾驶系统设计、伦理道德研究提供有力的支撑。
·英国·
打造自动驾驶全球中心
英国政府计划到2021年前要在道路上广泛采用自动驾驶汽车,并希望借此将英国变成全球范围内的自动驾驶中心。为此,2015年英国交通部对自动驾驶相关法规进行了详细审查,并于2015年2月发布最终审查报告,审查的重点是确保法规不会成为发展自动驾驶汽车的障碍。审查的主要结论是,英国现有的法律和监管框架不存在公共道路进行自动驾驶车辆测试的障碍,前提是自动驾驶汽车必须有人监控,并且可以随时切换到人工驾驶模式。2015年7月,英国出台自动驾驶汽车测试实践规章,规定机构开展自动驾驶测试的一般性和安全要求以及相应责任。2017年,英国政府提出汽车技术和航空法案,对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相关的责任和保险政策进行规范,该法案已经在众议院举行委员会审议阶段。2016年11月,英国政府宣布设立1亿英镑新基金,提升互联和自动驾驶汽车测试基础设施建设。
·法国·
全面推动自动驾驶发展
早在2014年,法国就公布了自动驾驶汽车路线图,政府投资1亿欧元在接下来的3年内开展自动驾驶汽车测试。2016年8月,法国通过了允许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的法令,但是对测试路段和测试等级有明确要求。2018年初,法国将自动驾驶纳入“人工智能发展计划”和“促进增长和企业变革行动方案”中,全面推动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2017年,法国还与德国积极推动跨境公路的自动驾驶测试工作。
·日本·
注重自动驾驶技术安全作为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应用、汽车产业发达的国家之一,日本将自动驾驶作为重要的发展战略。《2017官民ITS构想及线路图》中,日本明确了自动驾驶技术的推进时间表:2020年左右实现高速公路L3级别的自动驾驶,L2级别的卡车编队自动驾驶,以及特定区域L4级别的自动驾驶;到2025年实现高速公路L4级别的自动驾驶。2018年3月,日本政府在“未来投资会议上”提出《自动驾驶相关制度整备大纲》,明确了L3级别的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事故时的责任界定;9月,日本国土交通省正式发布《自动驾驶汽车安全技术指南》,明确L3、L4级别的自动驾驶汽车必须满足的安全条件。
(来源:中国经济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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