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顾承骁
本报讯 男子交班期间因不满工作规定,与管理人员产生冲突,一怒之下用灭火器连砸多台设备,涉嫌故意毁坏财物被刑事立案。日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提起公诉。最终,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2020年4月的一天早上,在某物流中心内,刚上完晚班的临时员工李某正准备交接,这时,检查人员发现他的口袋里有一个私人充电器。按照公司规定,员工进入物流中心时严禁携带个人物品,于是工作人员没收了他的充电器,让他去主管处说明情况并取回物品。主管闻讯赶来,对他进行口头批评,李某表示不服气,与主管争吵起来,并差点引发肢体冲突。过了一会,怒气难消的李某再次回到物流中心,发现室内无人,于是随手拿起灭火器砸向扫描设备泄愤,后逃离现场。
近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抓获归案,他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鉴定,遭损毁财物价值达一万余元,数额较大,日前,上海市松江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李某提起公诉。最终,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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