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庭审

“李鬼”恶意抢注近似商标知名企业深受其害

法院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赔偿280万

本文字数:1303

  □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陈淋清

为“傍”上知名品牌“碧然德”,近10年来,上海康点实业有限公司恶意抢注近似商标21枚,并屡次利用商标异议、无效宣告等程序干扰“碧然德”正常经营。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严惩“李鬼”,援引《反不正当竞争法》原则条款,认定该公司相关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康点公司赔偿280万元,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长期抢注近似商标达21枚

碧然德有限公司是国际知名的饮用水优化企业,其开发的净水产品至今已销售60多个国家和地区。1992年起,该公司在中国持续申请“碧然德”“BR ITA”等系列商标,并先后获准注册。碧然德净水系统(上海)有限公司、系其全资子公司,2013年在上海注册成立,经授权取得上述商标的普通许可使用权。通过两公司的长期使用和宣传,“碧然德”系列商标及品牌在中国已具有一定知名度。

康点公司2010年成立后,在网络平台开设店铺销售“碧然德”滤水壶、滤芯等产品,并宣称“德国碧然德滤水壶原装正品批发招商”“长期合作品牌:罗氏、拜耳……碧然德”等;在微信平台以“碧然德”“碧然德BR ITA滤水壶”为名经营销售,并发布“碧然德官方旗舰店微官网”“碧然德品牌故事”等文字介绍,两微信公众号被投诉注销后,康点公司又更换名称重新注册,继续开展销售业务。

与此同时,康点公司还在多个商品及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碧然德”“德碧然德”“BR ITA”等商标共计21枚,经国家商标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均不予核准注册或被宣告无效。其中,碧然德公司、上海碧然德针对康点公司的“德碧然德”商标申请宣告无效,历经行政、司法程序最终获得支持,时间跨度长达8年之久。

其间,康点公司以该“德碧然德”商标作为引证商标,请求宣告上述两公司的“碧然德”注册商标无效,并对两公司正在申请注册的其他6枚“碧然德”商标提出异议,经审查均未获得支持。

法院:构成不正当竞争

碧然德公司和上海碧然德认为,康点公司的上述行为,侵害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起诉至上海闵行法院,请求判决康点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00万元,并登报消除影响。

对此,康点公司辩称,涉案微信公众号并非该公司所有和运营,其在经营中从未与上述两公司有过合作,公司销售的商品均源自国外代购,故请求驳回两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康点公司自2012年起,在相关类别上恶意抢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共计21枚,并以此为基础,长期利用商标异议、无效宣告等程序,干扰、阻碍原告正常行使商标权利,其实质在于攀附竞争对手原告及其品牌的商誉、设置障碍配合其他侵权行为干扰原告正常经营活动,破坏原告的竞争优势,建立自己的竞争优势,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该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两原告合法权益确因该行为受到实际损害,故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所规定的不正当竞争。

综合考量“碧然德”系列商标的知名度、康点公司的生产及销售规模、重复侵权情节、主观恶意程度及两原告的合理维权费用等,法院一审判决,康点公司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80万元,并登报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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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8 “李鬼”恶意抢注近似商标知名企业深受其害 2021-05-28 2 2021年05月2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