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陈凤
本报讯 上海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近日正式成立,标志着上海法院实现了未成年人审判领导工作机制的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该办公室将具体统筹全市法院少年法庭的组织领导、审判业务指导、调查研究、经验总结、法治宣传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上海各中级法院(除海事法院、金融法院外)、全部基层法院(包括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也均将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
当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上海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上海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及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相关情况,并发布9起上海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优秀案例。
据悉,2015年至2020年,上海法院审理的一审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犯罪类型主要集中在盗窃、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罪名,与此同时,一审生效判决未成年人数及未成年罪犯占全部刑事罪犯的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从2015年的1.55%下降至2020年的0.476%,非沪籍未成年罪犯数量亦呈下降趋势但占未成年罪犯总数比例基本保持平衡。
上海法院少年法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广泛采用圆桌审判、法庭教育、社会调查、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的审理和执行方式,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同时不断强化少年审判的政治职能、法律职能和社会职能,主动延伸和拓展少年法庭工作服务的领域和空间,精心做好判后延伸防范未成年人重新违法犯罪。如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注册开通“小小少年” QQ网络帮教平台,第一时间给予罪错少年指导援助,截至今年4月底,已有208名罪错少年加入平台,累计在线聊天、回访650余次,帮助多名少年解决就学、就业问题或给予经济援助,起到有效预防重新犯罪的良好效果;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在本市率先探索建立强制家庭教育指导制度,于2019年2月作出全国首例强制被告人不得逃避家庭教育指导的刑事判决,并于当年5月首次强制该案被告人接受第一次家庭教育指导。
当天发布的9起案例中,既有在学校门口肆意砍杀无辜小学生的黄某某故意杀人案等社会影响恶劣、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也有首例民政部门作为原告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等依据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审理的民事案件,同时还列举了创设儿童权益代表人机制等创新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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