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慧
本报讯 记者6月2日从教育部网站获悉,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及《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年版)》,明确要求各高校应参照《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年版)》修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自2021年秋季学期面向法学专业本科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
新修订的《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年版)》,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地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纳入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要求各高校参照《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年版)》修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于2021年秋季学期面向法学专业本科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相关必修、选修课程,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门课程模块。各高校要强化思想引领、提升学术内涵、完善课程设计、创新方法手段、加强师资培训,推动形成完善的课程体系,确保课程的育人效果。
《通知》指出,高等学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阵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的重要力量。各地各高校要提高责任感、使命感,做到全覆盖学习、开展原创性研究、抓好融入式教学、加强针对性服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法治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动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及法学学科改革创新,形成更加完善的法学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课程体系,切实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