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维权周刊

摄像头安装要依法守规

本文字数:552

  邻居安装摄像头侵犯他人隐私,类似的纠纷屡见不鲜。本期“基层调解”介绍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案例。

如今,因为安装摄像头引起的争议和纠纷非常多,这是因为人们越来越注重自己的隐私。对于相邻关系来说,摄像头安装的纠纷往往还包含着平时的罅隙,而更可怕的是包括宾馆等私密场所被人利用摄像头偷窥,彻底让人有种“裸奔”的感觉。

在很多时候,尤其是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有其必要性,但对于个人的私密空间,摄像头的介入就很难让人愉悦了。被人偷窥的感觉无论如何都会很糟糕,隐私权被侵犯是任何人都难以接受的事。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十五条规定,侵害隐私权等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即将实施的《数据安全法》则对偷拍的网络传播进行了制约。

法律已经向违法使用摄像头的行为敲响了警钟,接下来就要看各级执法部门的具体行动,只有通过严格执法才能保护公民合法的隐私权,才能让大众保存最起码的尊严。  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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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维权周刊 B01 摄像头安装要依法守规 2021-06-15 2 2021年06月1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