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王晨羽
本报讯 今年5月1日起,《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门厅、公用走到、楼梯间、楼道等部位停放、充电。松江公安分局洞泾派出所在辖区内封闭式小区的管理中发现,15个小区仍存在电动自行车充电点位不够,居民电瓶车充电难的问题。面对这一问题,洞泾派出所“主动出击”,努力解决群众的难点问题。
据了解,洞泾派出所以落实洞泾镇居民小区电瓶车充电桩充电全覆盖为目标,主动跨前,成立工作专班,由所长范强带队,多次前往全镇各小区现场查看,还对小区居民进行需求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同时积极与综治办、居委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召开动员协调会,商议小区内统一增设充电桩可行性方案,最终决定统一对接充电桩安装供应商,采取扫码微信付款充值方式。记者跟随民警来到洞泾镇润景苑小区,该小区是洞泾最大的拆迁安置小区,据了解,目前该小区一期、二期已经完成了新增38个点位300个插口的目标。
据悉,洞泾封闭式小区充电桩安装推进工作还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6月底前将完成充电桩点位安装小区覆盖率75%的目标,计划年内做到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全镇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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