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婚礼上滑了一跤 翡翠手镯裂了

新人母亲状告婚礼会所

本文字数:1658

  □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市民刘女士的女儿在一家婚礼会所办喜事,然而刘女士却在仪式之前摔了一跤。由于急着办喜事,刘女士没有当场报警。事后,刘女士却发现手上戴的翡翠手镯被摔裂。眼看心爱的手镯受损,刘女士向会所方索赔时,却遭到了拒绝。为此,刘女士将会所告上了法院,近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原告:摔了一跤

摔裂了翡翠手镯

据刘女士说,2018年的冬天,她的女儿在上海一家婚礼会所举办婚礼。刘女士盛装打扮,手腕上还戴上了心爱的翡翠手镯。刘女士回忆,下午4时左右婚礼礼仪仪式被安排在三楼屋顶的大厅内举行。

由于当天下午下着细雨,室内地面非常湿滑,却无警示牌且毫无其他防滑措施。仪式之前,刘女士进入礼仪堂中间准备和客人打招呼时突然朝前滑到,在倒地一刹那,她本能的用左右手撑地,造成右手腕舟骨骨折及产生游离碎片,右膝水肿和髌骨部位骨髓水肿。同时在整个身体及左手的冲击下,她戴在左手的翡翠手镯触地,造成产生一大一中两处横面断裂缝的不可修复损坏,但没有断落。

让刘女士气愤的是,事件发生后,会所方企图减轻自身安全责任,在护理费和营养费等赔偿问题上未表示立场,对手镯损坏拒绝讨论赔偿问题。

刘女士说,当时会所一楼的负责人表示,先进行婚礼,婚礼“先走”,承诺“后续有什么也可以”,所以没有现场办理手续和报警,以至于没有及时发现手镯损坏。同时,她当时伤得厉害,注意力集中在伤势和病痛上,且有证人可证明手镯击地声。

刘女士解释说,手镯击地时没有断落,并且,断面裂缝在手镯内侧,不易发现。此外,当时录音证明她佩戴手镯,婚礼过程中拍摄的照片亦证明手镯全天佩戴。

会所:

手镯损坏疑点重重

但会所方却对于这一说法并不认可。会所方表示,刘女士跌倒是因她穿高跟鞋,自身未尽到注意义务,应当自行承担损失。会所设置明显标志,有指引人员,在场所尽到了提示义务。事发后,会所的工作人员曾向刘女士提出需要立刻处理事故,刘女士则提出今天是婚礼,希望婚礼结束之后再处理。会所方在婚礼结束后陪同刘女士到医院检查手部受伤情况,并支付了医药费。刘女士摔倒时从未提出手镯损坏,直到事发后第三天,刘女士才打电话告知会所方手镯损坏。在会所方看来,事发后,刘女士摔倒致手部受伤等,但佩戴手镯的手为另一只手,故有在回家途中或者回家后摔坏的可能。

但刘女士却在庭上出示了事发时的录音,她在录音中曾说“差点把手镯打坏了”。刘女士认为这也证明手镯原来是好的,如果说手镯在婚礼之前就坏了,那么这样的手镯相信在滑倒之时一定会碎落,不可能保持外表完整的损坏状,如果是事后坏的,那么手镯摔成这样的状况必定会使手镯佩戴人再度受到严重跌倒的伤害,但这并没有发生。当她发现手镯损坏就立即电话告知了会所方,此时距她与会所陪同人员脱离接触仅34小时。因此,她摔倒时手镯同时撞击受损,会所方因安全侵权造成她财产损失。为此,她起诉要求判令会所方赔偿手镯损坏费7000元。

法院:摔倒时手扶地

手镯受损符合常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会所方为婚礼会馆的经营管理人,应对其客户及相应的婚礼活动参与者提供安全保障义务。现婚礼礼仪堂地面有水渍,但会所方并未作相应的安全提示,亦未进行相应的处理,致刘女士滑倒受伤,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刘女士为成年人,对下雨天地面湿滑、应小心行走应有充分的认识,其未尽注意义务,对其不慎滑倒亦具有一定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刘女士摔倒时左手佩戴手镯,摔倒时以手扶地以缓冲避免受伤是本能的反应,故虽然其受伤的是右手,左手扶地时手镯撞击地面的盖然性较大,且这与事发后刘女士亦向会所工作人员提及手镯差点损坏的情况相符。事发后,虽然刘女士时隔一天后才告知手镯受损的情况,但结合她事发时肢体受伤伤痛、正处于其女儿婚礼中、手镯裂缝在内侧不易发现等情况,法院认可了她所主张的事发时手镯受损但当场并未发现,符合常理。

最终,法院确认刘女士的手镯在事发时受损,根据双方确认的损失,考量案情及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依法酌情确定由会所赔偿刘女士2500元。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 婚礼上滑了一跤 翡翠手镯裂了 2021-07-13 2 2021年07月1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