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吕亚南
本报讯“交通事故报警材料显示周某驾驶我的车发生的撞树事故,可我完全不知道?”车主刘某百思不得其解。原来是经营修车厂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在长达六年的时间里,连续多次用存放在其厂里的他人车辆故意发生事故,随后骗取保险金,目前已查证涉案金额达8万余元。因其行为已涉嫌保险诈骗罪,近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据奉贤检方披露,此前刘某前往陈某经营的汽车修理厂更换汽车电瓶,出于信任,他把车子连同行驶证、保单和银行卡都留给陈某,让其全权修理。过了两三天,陈某亲自把刘某的车送了回来,还没有收刘某的钱。
其实,这只是陈某为骗取车辆保险理赔,指使他人故意驾驶刘某的车撞向大树,骗得的保险理赔远远超过修车和换电瓶的费用。经查,2015年至今,陈某多次利用他人的维修车辆制造虚假交通事故,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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