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版:法治随笔

也是人生的一个话题

本文字数:1214

  沈  栖

人们常说“人生观”,却很少有人真正静下心来,琢磨一下“人死观”。

随着灵魂宗教式微,人们赖以减少死之恐怖的善意欺骗烟消云散,可以为了不同信仰,选择不同人生的各色人等,在经历了蹉跎岁月或躲过了人为劫难之后,面对如苍凉暮色的死亡显得茫然:或心底沉重地压着莫名的无奈和绵延的忧伤;或把绝望化作仇恨,将这曾给他带来愉悦、如今行将与他告别的人间视为地狱;或高吟“最美不过夕阳红”,对生命终点多少有些盲目乐观。

其实,死亡是宗教、哲学里的一个最高命题。

人一俟呱呱落地,就一天一天地迈开双脚,跨向死神设在坟墓里的盛筵,在一曲歌吹、几滴泪水为其一生作结。德国神学家贝克莱编有一部书,汉译称之为《向死而生》。这四个字,也许是人生悲壮历程最精确、最简洁的概括。  “人死观”——对死亡的自觉意识,乃是人类成熟的起点,由此在人生之路上真正守住心中的那份温馨、那份宁静。

生命的珍贵在于它对任何人都只有一次。然而,有健康的生命,也有不健康的生命;有可以医治的生命,也有无法医治的生命。马克思逝世第二天,其并肩战斗大半辈子的挚友恩格斯在一封信中写道:  “医术或许还能保证他勉强拖几年,无能为力地活着。这样活着,对他来说,比安然地死去还要痛苦一千倍。这是我们的马克思绝对不能忍受的。”

可见,生存并非无条件地比死亡更有价值。

美国一些重病且难以挽救的患者生前留下预嘱,明确表示:宁可尊严地死去也不愿丧失尊严地痛苦活着。在病人确实无法医治又面临极端痛苦的情形下,诸如在充分尊重患者意愿的“缓和医疗”  (或称“姑息治疗”)乃至“安乐死”,正是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

我国先哲荀卿云:  “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他把“善死”纳入了人之道的范畴,可谓远见卓识。

在现代文人中,也许人们很难想象风流倜傥的徐志摩竟会对生死问题大发感慨。

他在《吊刘叔和》一文中说:“近年来,我已经见惯了死,我再也不觉得它的可怕。可怕的是这烦嚣的尘世。”徐志摩所处的那个时代,尘世间充满了蛇蝎、鬼魅、霹雳与噩梦,  “在这伟大的迷阵中,最难得的是遗忘;只有在简短的遗忘时,我们才有机会恢复呼吸的自由与心神的愉快。谁说死不就是个悠久的遗忘的境界?谁说墓窟不就是真解放的进门?”

《悼沈叔薇》一文,徐志摩表达了同样的感想和心绪:  “我自己的经验与默察只使人相信生的底质是苦不是乐,是悲哀不是幸福,是泪不是笑,是拘束不是自由:因此从生入死,在我有时候看来,只是解化了实体的存在,脱离了现象的世界,你原来能辨别苦乐,忍受磨折的性灵,在这最后呼吸离窍的俄倾,又投入一种异样的冒险。我们不能轻易地判定那一边没有阳光与人情的温慰……”谁曾想到,徐志摩刚悼念亲友不久,便在搭乘免费邮政班机赴外地授课的途中飞机失事身亡,永远离开了这个他认为十分烦恼可怕的尘世,进入了他认为能“恢复呼吸的自由与心神的愉快”的境界。

徐志摩死时年仅35岁!悲哉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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