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良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1年7月7日决定不予受理廖经均工伤认定申请一案,现本局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青人社受字(2021)1484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如对本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你公司可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青浦区人民政府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视作送达)。
联系电话:33863793。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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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4版: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