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翟梦丽
法治报通讯员 阮春美
为了防止居民将电动自行车推上楼充电,小区物业为电梯安装梯控,只要有居民带电瓶车进电梯,电梯就无法工作。小区居民王某认为物业在车库里设置的充电桩收费太高,气愤之下将电梯监控感应探头破坏。日前,松江区洞泾镇渔洋浜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这起居民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
居民不满物业管理
破坏电梯感应探头
2021年2月2日下午,某物业公司来到松江区洞泾镇渔洋浜居委调委会反映,小区某栋电梯监控设备被破坏,这批监控是今年为防止电瓶车进入电梯所安装的感应探头。经监控调查显示,该栋电梯监控感应探头是被小区业主王某人为破坏。事发后,王某拒绝赔偿相关损失,物业公司遂向调委会申请人民调解。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王某,对方态度比较恶劣,表示不愿调解。鉴于王某故意损害公共财物的行为,调解员决定联合社区民警一起联系王某,同时,物业公司也向社区民警提供了监控视频证明肇事人为王某。在社区民警联系王某并告知事情严重性后,王某终于答应到调委会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到场后,物业公司向王某提出破坏设备应赔偿1500元的要求,但王某表示不接受。
3月20日,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物业公司称,为了治理居民带电瓶车上楼充电导致安全隐患的乱象,物业公司统一在小区电梯内加装了感应探头,只要有居民带电瓶车进电梯,电梯就无法工作,以此有效阻止了居民带电瓶车入电梯以及带电瓶车上楼充电的危险行为。但2月2日,物业公司发现某栋楼的电梯感应设备遭到人为破坏,调查发现系王某所为。
调解员随后询问王某破坏设备的原因,王某情绪激动,言辞激烈地表示物业在车库里设置的充电桩收费太高,根本不合理,物业公司为了赚钱阻止大家带车回家,在电梯里安装感应探头阻止车子进电梯。对此,王某很是气愤,所以才破坏了监控感应设备,把电瓶车推上楼充电。
调解员意识到王某不是过失破坏设备,而是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的缺失导致对感应设备排斥,也无法理解物业公司安装感应设备的初衷。调解员告诉王某,从2021年5月1日起,上海将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违者由消防救援机构对人员密集场所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除此之外,电瓶车在楼道及家中充电爆炸后引起大火的新闻比比皆是,物业公司严禁电瓶车上楼的行为是对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至于王某说到车库收费过高的问题,调解员表示,这不是他可以任意破坏电梯设备的理由,收费问题应当由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讨论。对此,王某依然没有认识到错误,他向社区民警询问,自己的行为是否违法?社区民警告知其行为是损坏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因损失不大,只要赔偿财物价值,暂时还不构成犯罪。王某听后,立即表示愿意赔偿监控设备,但他表示家里条件不好,为了省点充电费才出此下策,同时认为设备已有折旧,不值1500元,表示只愿意赔偿1000元。
物业公司对此也很无奈。调解员告诉物业公司,双方如果调解不成,可以走司法途径,去法院诉讼肯定能获得赔偿,但要牵扯较大的精力和时间,而且经过诉讼获得的赔偿也是要依照证据及法律法规进行计算,案情并不复杂也不严重,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纠纷是最便捷的途径,建议物业公司尽可能通过调解化解这次纠纷。物业公司表示为了尽早了结此事,同意降低赔偿数额,双方当事人听完调解员的劝说后,都表示同意与对方和解。王某也表示理解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保障的初衷,对于自己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表示遗憾和道歉,并承诺赔偿相关的损失。
【案件点评】
本案能够调解成功,关键还在于调解员联合社区民警一起参与调解,一方面利用法律权威性的震慑力,另一方面运用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柔性。
调解员依法调解,按照合理、合法、合情的原则,与当事人释法说理,站在中立的立场,充分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利,适时提出调解建议,促成双方当事人最终心平气和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更重要的是,调解员在办案过程中达到了普法效果,不仅告知了《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而且普及了电瓶车进楼道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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