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徐慧
在法学专业的二级学科中,作为基础学科的法学理论常常被认为是“最远离法治实践”的学科。然而,这“无用之用”的妙处,却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影响着一代代法律人的思维模式和行为预判。想要成为真正的法治人才,离不开法学基础理论的加持。上海师范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精耕此道二十余载,在国内法学研究领域书写属于自己的篇章。
以法学理论奠基学术平台
上海师范大学的法学教育可以追溯到1989年政治法律系的独立招生。秉持原政治教育传统,为上海执法一线队伍培养政治过硬、德才兼备的本科人才。
2000年,在孙育玮教授领衔下,上海师范大学获得法学理论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002年,成立法律系,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自此,以法学理论为引领、多个部门法相结合的上海师范大学法学专业特色形成。创办《法理学与部门法哲学》,以书代刊;2010年,获得法学专业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6个二级学科授权点。
2010年,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研究知名学者蒋传光教授成为法学一级学科带头人,标志着上海师范大学法学理论专业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引,进一步关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文化、我国社会控制模式选择、中国古代法律和宗教的关系等方面的研究,引起法学界广泛关注。
2016年,著名法理学家刘作翔教授加盟上海师范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实现质的飞跃。他2004年入选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2017年被《今日中国》评为“影响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百位法学家”。在法律文化理论、当代中国规范体系等领域研究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国际影响力;在案例指导制度、权利冲突理论与实践等领域的研究,具有全国影响力。
如今的上海师范大学法学理论学科,拥有一支力量雄厚,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在七位法理学科教师中,有二级教授2人;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1人,常务理事1人,理事2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中组部“中央联系专家”1人;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次修订版“法学卷·法理学”主编1人等。以法学理论学科的雄厚师资和科研力量为基础,为法治中国建设和上海“五个中心”建设贡献理论支撑。
以理论研究助推法治实践
在科研成果方面,上海师范大学法学理论学科团队在《中国社会科学》 《法学研究》等期刊杂志发表论文200余篇,主持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1项,国家社科重点项目1项,国家社科项目5项,省部级项目10余项,其他各类项目30余项;在国家级、省部级奖项中获得奖项近10项,包括“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学科学术奖、上海市教育教学成果奖等。
同时,学科团队重视学术成果的转化和运用。蒋传光教授团队受中央政法委、教育部、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等单位邀请,深度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阐释工作;刘作翔教授团队为(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案例指导制度设计方案;王奇才副教授参与“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修订”专家稿起草工作;学科团队参与“上海市人大‘十三五’及更长时期重点领域立法需求研究”,建设曹杨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奉贤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院;为上海多个区乃至浙江、广东等地法治工作者开展法治专题培训。
法理学研究处于国内领先
法学理论学科目前已形成一支老中青结合的优秀团队,并和其他部门法学科形成良性互动,在法理学基础理论、法律文化理论、当代中国规范体系等领域研究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在案例指导制度、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等领域研究形成特色。在下一阶段的学科发展规划中,将围绕高素质法学人才培养这个中心目标,进一步加大学科建设力度,打造高水平学科团队,开展教学研究和一流课程建设,同时,发挥已有的学术优势,结合国家和上海市法治建设的需要,提供各类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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