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律师讲述

买了建材不付钱 躲债将近一年 起诉及时做保全 拿回百万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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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新惟律师事务所  姚栋迪

对律师来说,有时赢得诉讼并不难,难的是落实判决。如果打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对客户来说也不过是“一纸空文”。

我就曾接手了一起索要建材买卖欠款的案件,这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较为充分、基本案情简单明了,所涉金额也只是100余万元。然而从立案到最终调解结案拿到货款,中间经历了颇多波折,时间也花去近一年……

卖出建材

货款遭到拖欠

2012年年底,一家全国知名的建材公司找到我,希望我代理他们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对方是一家规模较小的建筑公司,这家建筑公司购买建材后,一直拖欠着建材公司的货款100余万元。

通过审查相关合同等证据,我感到这笔欠款的相关事实颇为清楚、证据材料较为充分、基本案情简单明了,从法律角度看算不上什么“疑难杂症”。

根据我的经验,办理此类案件贵在迅速精准,于是我方首先迅速将建筑公司起诉到法院,并申请了财产保全,以免最终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怎知这样一起简单的“小”案件,却遇上我国法律界的“大”事件——2013年1月1日是当时刚修订的新《民事诉讼法》的实施日,为学习新民诉法,法院组织了集中培训,而我方这个“小”案件的诉讼保全程序一拖再拖,迟迟未见行动。

财产保全

账户早已清空

我在得知诉讼保全进展不顺利是因为法院需要集中培训的消息后,立即与承办法官进行沟通,告知本案诉讼保全的重要性。

因为通过及时诉讼保全,可能促使对方尽快履行付款义务,顺利及时地了结案件,希望法官在工作学习任务繁忙的特殊时期也能顾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这次沟通很快起到了效果,法院很快对建筑公司进行了诉讼保全,冻结了其资金账户。

然而,此时建筑公司的账户里只剩几块钱了,我们的第一步没有起到预期的作用。

此时我已有心理准备,本案的对手绝非“等闲之辈”,要想真正获得胜利没有那么简单。

分析案情

苦寻突破线索

在这样一起案情较为清楚明了的拖欠货款案中,如能在第一次开庭前将对方的财产足额保全,不仅能快速推进案件的审理工作,还能促成调解,对今后的执行有着巨大帮助。

我在与建材公司沟通此次诉讼保全情况后,进一步谈了我对案情的看法。

如果我们仅是按部就班地进行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我方胜诉应该没有太大问题,然而如果胜诉后难以如数拿到欠款,那这样的胜诉也没有太多实际意义。

因此,我方应该尽力设法寻找新的对策,在诉讼中争取主动。为此,我再次请建材公司负责本案的人员来所里详细介绍本案案情,希望从中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经讨论后我们发现,建筑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某很可能是挂靠性质的“包工头”,因此,他很可能有其他项目也挂靠在这家建筑公司,我便要求建材公司在业内打听王某还在哪里有项目,业主是哪几家公司,打听到后尽快告诉我。

对方出招

提出管辖异议

在寻觅突破口的同时,案件的诉讼程序也在按部就班地进行。2013年2月下旬,我按照原定开庭时间前往法院参加开庭,拿到的却是一份建筑公司的《法院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在本案法院管辖权事实上并没有疑义的情况下,建筑公司却以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提出管辖权异议,虽明知会被法院驳回,但建筑公司却达到了拖延审理时间的目的。

此时我判断,建筑公司应该是聘请了律师打程序牌来拖时间,于是更加心生警惕,要求公司加快查找王某承包的项目线索。

2013年3月,建筑公司的管辖权异议申请被法院驳回后,其又根据法律规则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2013年4月,建筑公司的管辖权异议又被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如此一来,本案一拖已是近4个月,虽然相关情况我已事先与建材公司作了解释,但当事人已表达出迫切想案结事了的心态,我也只能继续安抚并要求公司加紧查找王某承包的项目线索。

再遇波折

传票无法送达

在解决了管辖权问题后,2013年5月,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继续审理。

我再次按照原定开庭时间前往法院,竟然又被法院告知:  “原送达地址本次无法送达,虽然建筑公司原送达地址曾收到过传票,但其未在法院填写过《送达地址确认书》,可能需要公告送达。”

此时我清楚地知道,如本案进行公告送达,面临的很可能是一个并不现身的被告,最终仍旧是赢了官司输了案子,这是我方最不希望见到的结局。

经过深思熟虑,我向法院申请给我方一个月的时间进一步调查建筑公司目前的实际办公地址,先不要进行公告送达。

在一个月的时间里,通过网上查找、电话询问、现场核实,我与建材公司负责本案的工作人员一起四处奔走,可以说是在失望中寻找希望,失败中寻觅成功。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3年6月底,我方终于查找到了建筑公司新的办公地址,并将新地址与公司名称拍照打印后交给了法院,由法院再向该新地址发送合议庭的开庭传票。

与此同时,我方又收到一个好消息,终于找到了一个王某以该建筑公司名义承包的其他项目,并且确认在业主处还有未结的应收款,而这正是我要求建材公司打听王某承包其他项目的主要目的。

获得线索

保全足额财产

依据获取的重要财产线索,我方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的续保申请,2013年7月上旬,法院向建筑公司该项目的业主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足额冻结了建筑公司在该项目业主处的应收款100余万元。

此时我长舒了一口气,因为虽然法院尚未开庭,但我知道大局已定,躲债的建筑公司这下该浮出水面了。

2013年8月中旬,又到了正式开庭的日子,建筑公司聘请的律师终得以一见,原以为本案将顺利结案,不曾想建筑公司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当庭向法院提出了反诉,声称建材公司的建材存在质量缺陷,所以他们未按时付款,并提出了高额的违约金,想借此来作为诉讼与谈判的筹码。

为了稳妥起见,我向法庭要求给予答辩期,获得法庭的准许。

这次开庭后,我将建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又一次请来我所,将本案目前的态势、建筑公司诉讼采用的战略战术、双方证据材料与相关法律依据进行了对比和详尽分析。

通过我的分析建议,建材公司确定了应对方案,即宁可等待法院判决,不在调解中作过多让步。

2013年9月,经过最后一次正式开庭,以及庭审中的激烈交锋,对方最终同意归还全部欠款,而我方则放弃了相应的利息,以换取案件的及时调解了结。

金额不高

过程波折不断

在这起因买卖合同而起的欠款纠纷中,争议金额并不高、法律关系也不复杂,案情亦相对简单,但诉讼程序却经历了诉讼保全、简易程序、管辖权异议、驳回后的上诉、改为合议庭继续审理、无法送达传票可能导致的公告送达、保全的续保,直至近一年才结案,足见讨债之艰辛。

其中对方运用“拖”的手段虽不值得称道,却说明对方也请了法律专业人士助阵,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法律规则,我方也是无可奈何。

而在对方如此“拖、赖”的战略战术与严密的“防守”下,我方也通过多种方式“有攻有守”,最终顺利拿回欠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建材公司以为案情简单明了而不聘请律师参与,面对如此波折重重的诉讼过程,一着应对不慎就可能“满盘皆输”。虽然自己占理可能赢了官司,但拿不到欠款依旧是白忙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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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律师讲述 B04 买了建材不付钱 躲债将近一年 起诉及时做保全 拿回百万货款 2021-08-16 2 2021年08月1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