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法治报通讯员 杨莹莹
两不法分子利用校园营业厅工作便利,私自以多名学生名义办理校园宽带账号共计500余个,之后再将账号转卖他人,并通过提供服务器架设等服务,改变买家真实IP地址,分别从中获利8万余元和10余万元。后因其中一个宽带账号涉及一起案值高达158万余元的诈骗案件而案发。
近日,经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闵行区人民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周某、施某有期徒刑8个月和7个月。
被利益驱使
办理多个校园宽带账号
周某是上海市某营业厅的代理商,平时会在QQ群里发些办理宽带的广告。2019年的某天,有人在QQ上联系到周某,询问办理宽带的价格。周某回复每个宽带360元1年。得知对方要办理50个左右,周某答应为其办理。但对方没提供身份证信息。
当时一个身份证可以申请约20个宽带,周某便用自己和营业厅其他员工的身份信息办理了宽带卖给对方。之后陆续有人找周某办理宽带业务,周某便如法炮制。
有一些人指定要办理另一家品牌的网络宽带,于是周某想跟另一家品牌的工作人员“联手”。经人介绍,他找到在A校营业厅的施某。在得到施某肯定的答复后,周某便陆续在施某处下了多笔宽带账号的订单。
此外,有客户向自己提出了同时多个拨号上网的需求。周某便询问了同伙施某,是否能实现该功能。经过几次对机器的调试,周某欣喜地发现,同时多个拨号上网的需求确实能凭借自己和施某的“努力”实现。之后,周某让施某架设服务器在其工作的A校营业厅内,架设的这3台服务器可供180个左右的宽带账户同时使用。
擅自为学生开设宽带账号
并架设服务器
后来,周某逐渐发现A校的服务器资源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办理宽带的需求,并且有买家要求其再多架设些服务器。于是,周某又打起了与A校相邻的B校的主意。周某又要求施某在B校相继增设了4台服务器,可供近400个宽带账户使用。
服务器的资源解决了,周某他们的“商业计划”还差关键一环——宽带账号资源。正常流程办理的宽带需要客户实名制的,于是周某和施某便打起了校园内众多学生的主意。
施某所在的营业厅会有很多在校学生办理手机卡,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流量,营业厅还推出了优惠服务:加1块钱即可办理校园宽带。于是,周某让施某用这些没有办理过宽带的手机号来办理校园宽带,也就相当于是用别人的身份信息为周某他们牟利。
周某明白,如果不法分子利用这些没有实名制的宽带进行网络犯罪的话,公安机关就没办法直接查到这个人的真实信息。尽管心中有所顾虑,但在利益的驱使下,周某他们仍然选择了铤而走险。就这样,在宽带账号身份认证者们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施某先将手上宽带账号卖给周某,单价分别为200元一个,后周某再将这数百个宽带账号转卖给他人,周某和施某分别从中获利8万余元和10余万元。
所售宽带账号
牵扯出涉案158万诈骗案
今年3月27日,贵州某派出所民警来沪侦办一起涉案158万余元的电信诈骗案件,发现实施联系及诈骗的QQ号码所关联的IP地址为某学校营业厅内,经调查发现该营业厅工作人员施某违法帮助他人办理宽带及架设维护设备地点。
施某被抓获后当场交代了其与周某违法搭建服务器供他人使用,并主动将设备交给民警,后民警根据线索抓获周某,此案遂案发。
闵行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施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等技术支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闵行检察院指控及量刑建议获法院全部支持。最终,被告人周某、施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7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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