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王慧君
本报讯 近年来,随着中国的城市化发展以及居民财富的增长,奢侈品销售在中国市场迅猛扩张。很多消费者认为境外奢侈品价格更低,所以通过境外旅游以及网络代购等方式购买相对便宜的奢侈品。然而,越来越多的奢侈品代购却玩起了“以假乱真”的游戏。一名从事奢侈品网络代购工作的吴女士就遭遇了来自同行周某的诈骗,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嘉定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在案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2020年10月,经朋友介绍,吴女士与同样从事奢侈品买卖的被告人周某互加了微信好友。因为业务需要,吴女士向周某提出购买某款奢侈品皮包共计三件。
吴女士要买的皮包,周某手头并无存货,但他又不想丢掉这单生意。于是,他心生一计,谎称自己有货可以提供,借此骗取了吴女士的信任。喜出望外的吴女士分四次给周某的支付宝账户一共转账了人民币73750元。
2020年10月底、11月初,周某从他人处购得同款高仿皮包,并于发货前拍照发给吴女士,企图以假乱真,将高仿品卖给吴女士,从中非法牟利。有着奢侈品购买经验的吴女士,经过比对,发现照片中的皮包并非正品,遂要求对方退款。然而,令她没有想到的是,此时的周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最终未予退款。
无奈之下,吴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0年12月24日,被告人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诈骗犯罪事实。案发后,吴女士已获得赔偿并表示谅解。
上海嘉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在案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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