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友敏
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工作第一天就受了伤,但还没来得及和公司签订合同;楼上漏水,泡坏了楼下人家的天花板……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纠纷,千头万绪的矛盾要如何有效化解?
近日,记者从普陀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通过法官“巡回司法确认”制度,就地司法确认,确保了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法官下沉基层,社区法官用专业力量,既普法,担任宣传员;又解纷,为疑难化解制定方针,多元角色让大量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而日前揭牌成立的“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更是为多元解纷注入了新活力。
法律接地气
源头普法提素养
“徐法官,我之前借了一笔钱给朋友,但是没有打借条,只是口头协商,现在钱要不回来怎么办?”
“徐法官,我有个朋友被‘套路贷’了,我们普通老百姓要怎么防范?”
“徐法官……”
“天上不会掉馅饼,切记这一点!一般‘套路贷’都是以高利率为诱饵,但是你想想,利率这么高,钱从哪里来?他们不赚钱吗?不图小利,就不会入陷阱。”几把椅子、几张桌子组成一个圈,居民们围坐一旁正在听普陀区人民法院社区法官徐肇启“拉家常”。
“我们社区法官,最基本的工作就是要做法律的宣传员,送法进社区,让法律接地气!”徐肇启告诉记者, “一本正经的法治宣传在居民区‘水土不服’,所以我就想,能不能用‘拉家常’的形式,将专业化的法律语言转化为白话。”
在他的倡导下,普陀法院“社区法官拉家常”的普法品牌应运而生。
“别看我们‘拉家常’规模不大,每场活动的影响力可不小。居民们都有自己的社交圈子,他们回去后,会口口相传二次传播。”徐肇启认为,居民愿意听、听进去,能懂一些法律,有一定的防范意识,就能从源头上防范一些纠纷的产生。
为推进诉源治理,在纠纷较多的居民区,2013年5月,普陀法院便以曹杨新村街道、长风新村街道、桃浦镇为试点,在全市法院率先挂牌成立了社区法官工作室,这支由退休法官组成的队伍,传承并发展了“枫桥经验”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内涵与精髓,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解,促成了一次次的握手言和。
“社区法官”既是基层调解组织队伍的扩充,又是诉前调解力量的补充。
疑难帮化解
制定方案助解纷
今年3月23日,孙某夫妻二人找到了正在普陀区桃浦镇南部片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徐肇启。
原来,2019年7月10日,孙某停车开门时未注意后方同向行驶的电动车,致电动车驾驶人尹某头部撞上了车门。医生诊断伤者尹某颅底骨折,经住院治疗7天后出院。其间孙某为其垫付住院费、医疗费及护工费合计17446.95元。
事后交警认定孙某对这起交通事故负全责。某保险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赶到现场勘查,作出给付伤者误工费、营养费共5000元的理赔处理。
但尹某及其家属认为保险公司赔付过低,不接受理赔结果,双方因赔偿金额意见不一遂产生矛盾,就此展开了长达1年9个月的赔偿“拉锯战”。
“其实本案并不复杂,孙某一家也愿意赔偿,但尹某一方不满,还经常骚扰孙某一家,怎么办?”徐肇启补充道, “所以就由我们搭建起平台,协调双方调解。”
作为一名常年与群众打交道的“老法师”,徐肇启在处理疑难矛盾上颇有心得:“这个案件的调解方案是由我牵头制定的,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化解怨气。”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尹某称至今还经常发生头晕后遗症,无法继续从事家政服务工作,要求孙某赔偿误工费、营养费等合计费用20万元。孙某则认为对方未达到伤残程度,因此最多只能赔偿1万元。
为顺利达成和解,徐肇启和调解员分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一方面向孙某解释民法典中有关“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规定,指出其因疏忽大意造成尹某肉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在赔偿问题上应适当作出让步。
另一方面则向尹某强调,这次事故孙某虽然负全责,但非主观恶意,对方既然同意作出赔偿,就要在能够合情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客观实际地提出赔偿额度,建议重新考虑赔偿金额。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孙某一次性赔付尹某3万元,孙某履行上述协议内容后,尹某自愿放弃追究孙某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在徐肇启看来,疑难社会矛盾长期存在,可能会激化,威胁社会安定,社区法官要做的就是在矛盾激化前,用专业的法律素养“掐灭”火苗,以法律为舵,引导矛盾有效化解。
巡回司法确认
确保协议强制执行力
制定方案、协助调解、达成协议,社区法官的工作看似告一段落,但调解成功,并不意味着矛盾完全化解,还需要进一步的司法确认。只有经过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诉前调解案件大多在法院的调解室里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调解协议,即可由法官进行司法确认。
但那些分流到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先行调解的纠纷,如何在第一时间进行司法确认,确保协议的强制执行力呢?
据普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吴大成介绍,基层调解组织主持达成调解协议后,即可向普陀法院申请“巡回司法确认”。法院收到申请后,认为确有必要的,派出法官“上门服务”,就地开展司法确认,实现司法确认的快立快办。
近期,吴大成法官就收到区消保委邀请,受法院指派对一起装修合同纠纷进行协助调解,并开展“巡回司法确认”确认人民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裁定协议合法有效。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从申请调解到调解成功,再到司法确认,背后是经验丰富的社区法官制定调解方案,引导双方提出合理诉求,磋商一致,再由法院派出法官“巡回司法确认”。矛盾纠纷在专业引领下,就地得到合理化解。
普陀法院这份化解矛盾的智慧,于去年9月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100家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普陀法院系其中之一。
接待咨询2149人次,参与、指导调解纠纷89件,参与信访接待115批次,走访村居委130次,设摊法治宣传13次,集中授课18次。
这是普陀法院的社区法官们去年交出的“成绩单”,受疫情影响,这份数据较往年有所下降,但不减的是群众的热情。
“徐法官,什么时候才能开课?” “疫情控制住了,我们是不是就能上课了?”面对居民们的“围追堵截”,徐肇启看到了源头普法的成效, “普法入人心,诉源治理的‘地基’才能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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