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警惕“卖惨带货”的“劣币”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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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丽美

进入8月,随着凉山会理石榴的成熟,网络平台上出现不少直播卖石榴的主播、网红。网红帮忙带货助农增收,本来是很提倡的,所以这些“达人”往往会受到大家的支持和点赞。但也有些“网红”的带货会“作假”,更有甚者还会卖惨带货、悲情销售。  (8月26日新华网)

视频里,一脸沧桑的老爷爷哽咽着说“石榴卖不出去了怎么办”,现实中,老人一脸疑惑:“我家的石榴,可以摘的都已经卖完了,怎么会卖不出去呢?”实际上,视频中这些老人和文字、背景音乐是分开制作的,老人确实存在,但没有说视频中的话,文字描述和事实严重不符。该视频发布者涉嫌发布这些虚假信息不实视频只是为了博取同情、吸引眼球,哄骗看到视频的网友因为同情进来下单。

公益爱心是宝贵资源不可滥用,别有用心的“悲情营销”让爱心变味。近年来,不良分子屡打悲情营销牌,广东徐闻的菠萝、安徽蜜橘、山西临猗苹果等农产品也都曾被采用这种方式进行营销,目的是为了吸引众人眼球,博取消费者同情。当悲情故事被大规模廉价复制甚至“移花接木”,沦为电商的营销道具,必将导致“劣币驱除良币”,不仅扰乱了正常市场的销售秩序,也透支信任,消费爱心。

“卖惨带货”还严重践踏法律法规。不征求老人意愿,就随意拍摄老人并发到网上,涉嫌侵犯公民肖像权、隐私权,再配上“紧急救助”的煽情文案,此虚假宣传行为严重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权益,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理应承担相应行政责任。而制造虚假宣传、捏造石榴严重滞销信息,造成了石榴市场的不合理波动,更涉嫌欺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经营者或可被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据此可见,店家基于欺诈的故意,实施了虚假宣传的欺诈行为,使消费者产生了错误认识。对于扰乱市场的恶意悲情营销行为,理当依法惩处,以儆效尤。

从“急哭女孩”再到“哽咽大爷”,从盗用照片到“嫁接视频”,“悲情营销”改头换面,恶意消费善心,致使爱心蒙尘,市场失序。对此,政府部门应随时“在线”,强化监管,帮助民众及时识别、戳穿悲情营销的惯用套路,严厉打击夸大失实、恶意营销的欺诈行为,加大违法成本,对“卖惨带货”露头就打,严惩不贷,坚决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公平公开的市场秩序;电商平台要提升社会责任和管理水平,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空间,遏制弄虚作假、“卖惨”销售的歪风,力促电商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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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6 警惕“卖惨带货”的“劣币”效应 2021-08-31 2 2021年08月3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