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版:法治随笔

惊闻一非法社会组织行骗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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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夫

据新华社旗下的《半月谈》杂志报道:继取缔“中国数字信息与安全产业联盟”  “北京易经学院”等非法社会组织,日前民政部门又将“中国国学院大学”及其全国各省市区下设的70个分支机构一锅端,该组织主要负责人已被公安机关羁押。这一非法社会组织成立于2009年9月,整整行骗了12年,委实令人惊诧!

“中国国学院大学”之所以长年行骗而通行无阻,名噪天下,是因为它惯于拉大旗扯虎皮,蒙蔽世人。你看这家谎称“文化部批准成立的传统文化高端教育学府”在对外宣传册上的“定位”:以“弘扬国学、传承文化”为宗旨,是中华传统文化产业大军的“黄埔军校”,向世界各国输送和谐大使、文化干部,已被纳入“联合国全球和谐联盟”  “世界和谐基金会”。  (其实这两个组织子虚乌有)更为夸张的是,还言之凿凿地称其校歌、校训皆出自领导人之手,频频向不少老艺术家授予聘书,以此混淆视听,蛊惑人心。该组织主办或承办的一些文化活动不乏合法的社会组织参与,也力助其进一步实施诈骗。

应该看到,我国社会运作已经构建了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合法的社会组织是其载体)三足鼎立的框架。社会组织成为一个自主性领域,这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以来所取得的一项巨大成就。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人类几千年以来形成的政治理想发生了一个重大的嬗变,即:从“善政”  “仁政”转向“善治”。自不待言,后者包含前两者,但超越之,  “善治”意味着,社会治理不仅要有一个清正、廉洁、高效的政府,还要在具体的实践中切实解决好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政府权力的界限,二是多元治理的主体。毋庸置疑,与政府的社会定位一样,社会组织也是“善治”社会的主体之一,以往那种权力自上而下的单一向度也因多元治理主体的组合、协商、博弈而形成权力平行的向度。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随着监管力度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非法社会组织浮出水面。  “中国国学院大学”即是一个显例。

严厉打击、坚决取缔非法社会组织,乃是净化政治环境的必要举措。倘若细析,至少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对社会组织网站实施一对一监管。一些非法社会组织为扩大阵地、散发影响,都会以各种名称注册各类网站,再以网站名义组织活动、实施计划。有专家预测:倘若对社会组织网站进行一对一监管,可减少非法网站总数的40%,非法社会组织也会难以立足;二是实现“落地即上报”,建立上下畅通的社会组织核查通道。目前,一些社区、街镇并不掌握所属辖区内社会组织的信息,甚或疏于“身份核实”,在鱼目混珠的情形下,间接帮助了非法社会组织挂牌、提供场地。社区街镇等基层部门亟须加强属地化管理,对辖区内的社会组织大排查,精准做好报备工作;三是将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列入失信“黑名单”,加强对其惩戒力度,充分发挥信用监管效能,从根本上改变那种“失信收益高于失信成本、维权成本高于维权收益”的极不正常状况,因为它会诱发非法社会组织的滋生,导致不法分子肆意妄为,最终危及我国社会运作三足鼎立中的社会组织这一础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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