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D站”等侵权播《碧蓝之海》

法院判赔5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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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夏天

通讯员  韩磊  倪贤锋

本报讯  日本动漫《碧蓝之海》在B站首播后不久,其中仅限大会员观看的内容就被D站等网站在线播放并提供下载服务。然而当本案进入诉讼阶段后,围绕《碧蓝之海》版权归属问题竟一时难解。近日,杨浦区人民法院首次通过外国法查明合作机制,一审判决D站等三被告侵犯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需赔偿58万元并公开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据介绍,原告宽娱公司提供的Avex公司《原产国证明书》《授权书》和《授权证明书》表明,Avex公司是《碧蓝之海》制作委员会的代表,对作品拥有权利,并有权授予B站公司互联网权利及分许可权,B站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向侵权者维护权利。原告基于B站的授权以自己名义采取诉讼行动。

在审理过程中,杨浦法院根据原告申请,委托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就《碧蓝之海》原始著作权的取得及部分许可关系等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其中载明:以制作委员会方式制作影视剧在日本业界成为商业惯例,采用该方式制作的影视剧等作品,署名方式并无统一规则,可以以“制作委员会”署名,也可以署成员公司名称,在日本版权交易惯例中,对外授权均通过“窗口公司”进行。

杨浦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作品系于日本创作并引入我国的动漫影视作品,基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作品的署名方式、转让、授权链条的确定等事项因各国地域文化、法律规定等因素存在一定的差异。虽然原告未提交涉案作品的制作协议等有关权属约定的直接证据,但其提交的片头片尾署名、《原产国证明》等证据已经形成证据链条,在三被告未提供反证的情况下,足以证明涉案作品的原始权属归于《碧蓝之海》制作委员会成员,具有高度的盖然性。

Avex公司参与了涉案作品的创作,系涉案作品著作权的共有人之一。本案虽然其他共有人未能出具授权证明,但根据《法律意见书》内容,并结合涉诉后Avex公司向《碧蓝之海》制作委员会发送邮件告知本案诉讼维权情况而未收到异议回复的事实,可认定Avex公司有权单独对外授权,故原告基于Avex公司的授权,有权提起本案的诉讼。

三被告共同经营的被控侵权网站为涉案作品《碧蓝之海》提供在线播放、下载服务,所播放、下载的内容与原告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相同,三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判决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000元及合理费用80000元,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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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 “D站”等侵权播《碧蓝之海》 2021-09-13 2 2021年09月1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