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假扮女性行骗 男子获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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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胡明冬

本报讯  随着微信逐渐成为网络交流的主流工具之一,与微信等相关的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近日,宝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男扮女与他人“网恋”,编造各种名目索要钱款的诈骗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7年7月,95后小伙王某与在娱乐场所工作的张女士谈恋爱。其间,张女士将其工作手机和工作微信交由王某打理,嘱咐王某平日帮忙用她的工作微信与客户聊聊天、增加感情。仅半个月的时间,王某即与张女士因感情不和分手。分手后,张女士并未将其工作手机及微信从王某处要回。

此后,王某仍不时用“张女士”的身份在微信上进行聊天。一次,王某在聊天中发现张女士微信好友内的吴先生对张女士似乎有意,便动了歪心思,“顺水推舟”与吴先生确定了“恋爱”关系,打算骗点小钱。

王某在维系这段“感情”时,逐渐尝试向吴先生请求清空购物车、朋友吃饭帮忙买单等,或者微信上撒娇说自己没钱了,吴先生均不疑有他,对“张女士”在经济上有求必应。

尝到甜头的王某不再满足于“小钱”,开始通过网络学习一些骗人的话术,编造自己被逼债、发生交通事故要赔钱、家人生病等各种理由,持续不断加大向吴先生要钱的力度。

“我要离开上海了,而且我觉得问他要钱要的有点多了,自己也怕了,就和对方说自己手机掉了微信找不回来了,就不再联系了。”就这样欺骗吴先生一年后,王某离开了上海。

联系不上“张女士”的吴先生这才逐渐发现不对劲,遂于2018年9月向公安机关报案。今年4月,公安民警在苏州市某酒店房间内将王某抓获到案。

经查,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王某冒名使用“张女士”的微信、QQ聊天工具,以谈恋爱为由,在和吴先生在网络上确立了恋爱关系后,编造购买礼物、家人生病、被人逼债、交通事故赔偿等事由,多次向吴先生索要钱款,共计骗得吴先生19万余元。

宝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结合被告人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及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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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 假扮女性行骗 男子获刑4年 2021-09-22 2 2021年09月22日 星期三